我們的共同朋友  第1冊

第一冊 THE CUP AND THE LIP 差之毫釐,失之千里*

1 ON THE LOOK OUT 尋尋覓覓

在我們這個時代,至於確切的年份,倒也無須追究,有一艘骯髒且破爛不堪的小船上,載著兩個身影,隨著暮秋的夜色降臨,漂浮於泰晤士河上鐵製的南華克橋與石造的倫敦橋之間。

船上的兩個身影,一位是壯實的男子,頭髮斑白而蓬亂,臉龐被太陽曬得黎黑;另一位則是約莫十九、二十歲的黝黑少女,與他容貌相似,一看便知是他的女兒。少女划著雙槳,動作輕鬆自如;男子雙手握著舵繩,隨意地插在腰帶裡,目光卻熱切地四處張望。他沒有漁網、魚鉤或釣線,顯然不是漁夫;船上沒有坐墊、油漆或銘文牌匾,除了生鏽的撐竿與一卷繩索外,毫無設備,因此也不是船工;這艘船又破又小,不可能運送貨物,他自然也不是駁船夫或河運船夫;看不出他在尋找什麼,但他確實在尋找著什麼,屏氣凝神,目光銳利。

潮水一個小時前已經轉向,如今正往下游奔流,他的眼睛緊盯著河面寬闊水勢中的每一道急湍與漩渦。小船時而逆流而上,時而順流而下,全憑他擺動頭部,指示女兒方向。她凝視父親的眼神,就和他一樣專注。然而,在她那全神貫注的神情之中,卻隱約滲出一絲擔憂或恐懼。

由於覆滿黏滑的淤泥與污垢,再加上徹頭徹尾溼透,這艘船似乎比較親近河底而非河面。船上這兩個身影顯然正在從事著某種他們駕輕就熟的工作,尋覓著他們習以為常的事物。

男子外貌近乎野人。頭髮凌亂糾結;肩膀以下露出古銅色的手臂;鬆垮的領巾低垂在被鬍鬚蓋住的胸前;身上的衣物宛如由船身的淤泥製成,然而,他那堅定的眼神中透出一抹幹練的神情,顯示這是司空見慣的日常工作。因此少女每一回俐落的反應、每一次靈巧的轉腕,甚至那臉上隱約的擔憂或恐懼神色,其實也都是日常之舉。

「划遠點,Lizzie,這裡的水很急,離那股水勢遠點。」

他完全信任少女的技巧,不再控制船舵,只凝神緊盯著湧來的潮水。少女也以同樣的神情凝視著他的動向。與此同時,夕陽斜灑下一道光,照進船底,映在一處腐爛的污泥上。那片污泥的形狀有幾分類似一個裹著布的人形。落日餘暉投映上去恍若為它添上一抹淡淡的血色。少女留意到這一幕,不禁顫抖了一下。

「妳怎麼了?」男子立即察覺到她的反應,不過仍緊盯著湧動的水流,「我沒看到水面上有東西啊。」

紅光消逝,顫抖也跟著停息。短暫回到船上的目光,隨即又重新移向河面。但凡急流遇上阻礙的地方,他的眼神都會停留片刻。繫泊的鐵鍊與纜繩、將水流分割為兩股箭頭形水痕的停泊船隻或駁船、南華克橋的橋墩凸出處、拍打污濁河水的蒸汽船槳葉、或是漂浮於碼頭邊的圓木都是他那發亮的雙眼渴切搜索的目標。約莫一個小時後,夜幕逐漸低垂,他突然收緊手中的舵繩,猛地將船頭轉往薩里方向。

少女始終注視著父親的臉,立即隨著他的動作調整槳勢。轉眼間,船猛然轉向,被突來的力量牽扯震動,輕顫了一下,男子的上半身順勢伸出船尾。少女拉起斗篷的兜帽,蓋過頭臉,回過頭去,使兜帽前緣朝向河流下游,隨即划動小船,順著潮水前行。在此之前,小船一直停在原地,徘徊不前;如今,兩岸的景色迅速變換,倫敦橋上閃爍的燈火與逐步加深的陰影一一掠過,兩旁的船隊也相繼浮現。

這時,那男子的上半身縮回船上。他的手臂又濕又髒,於是伸到船邊沖洗一番。他的右手中握著東西,也順道在河裡一起沖洗。那是錢。他晃了晃錢,叮噹作響,接著朝上哈了一口氣,最後又朝它吐了一口口水——「求個好運,」他沙啞地說——才將它放進口袋裡。

「Lizzie!」

少女驚訝地轉頭望向他,繼續默默地划著船,臉色相當蒼白。男子有隻鷹勾鼻,配上那雙明亮的眼睛和蓬亂的頭髮,整個人活像一隻極度亢奮的猛禽。

「把那玩意兒從臉上拿下來。」

她將帽子拉下。

「喂!槳給我,這一段我來划。」

「不行,不行,爸爸!不行!真的不行。爸爸——我沒辦法坐那麼近!」

他走向她,打算換位子,但由於她驚恐地抗議,他只好停下腳步,又坐回原位。

「它會咬妳嗎?」

「不是,不是,可是我受不了。」

「我看啊,妳是看到這條河就討厭。」

「我——我不喜歡這裡,爸爸。」

「妳說得好像妳不是靠這條河生活的!好像不是靠它給你吃穿的!」

聽到這些話,少女再度顫抖,划槳的動作也停頓了片刻,一陣暈眩襲上心頭,看似即將昏厥。男子並未注意到,因為他正望向船尾,查看船後拖著的某個東西。

「Lizzie,妳怎麼可以對妳最好的朋友這麼不知感恩呢?妳還是嬰兒時,給妳取暖的火,就是從那些煤船旁邊的河裡撿來的。妳睡的那個籃子,是潮水沖上岸的。至於我為那籃子做成搖籃的搖椅,也是我用某艘船掉下來的木頭去鋸出來的。」

Lizzie放開右手的槳,用手指尖輕觸嘴唇,停留了一會兒後,再伸向他,帶著一絲溫柔情意:隨後,不發一語,繼續向前划。就在這時,另一艘外觀相似但狀況略好的小船,從一黑暗處滑出,悄然靠了過來。

「又走運啦,老Gaffer?」一個獨自划船的男子眯眼斜睨著他們說,「我一看你們順流而下的水痕,就知道你又交了好運。」

「啊!」另一人冷淡回應,「原來你也出來啦?」

「是啊,兄弟。」

柔和的淡黃月光灑在當前的河面上。新來者將自己的船保持在對方船尾半個船身的距離,直楞楞地盯著那水痕看。

「我心想,」他接著說,「一看到你出現,我就知道那是Gaffer今天又走運啦,一定沒錯!放心吧,兄弟——別擔心——我可沒碰他。」他這話是回應Gaffer那不耐煩的急促反應:與此同時,他放下一側的槳,牢牢抓住Gaffer的船舷不放。

「他摸得夠多了,不想再要了,至少我是這麼看他的,Gaffer!他在這水裡可是跑了不少年啊,是吧,兄弟?我的倒楣命就是這樣!他上次往上游走的時候,一定從我身邊過去了,因為我當時就在橋下守著。我差點就以為你是隻禿鷹,兄弟,能聞到那味兒似的。」

他低聲說著,還不時朝重新戴上兜帽的Lizzie瞥上幾眼。兩個男子接著用詭譎且陰邪的眼神,一同望向Gaffer船隻的尾流。

「咱倆之間的事晚點再說。要不要我把他弄上船,兄弟?」

「不用了。」另一個人用極為粗暴的語氣回應。那人愣了一下,回嘴說:

「——你該不會是吃錯東西了吧,兄弟?」

「沒錯,我是吃多了。」Gaffer說。「我是吃太多『兄弟』這個詞了。我可不是你的兄弟。」

「從什麼時候開始你不是我的兄弟了,Gaffer Hexam先生?」

「打從有人指控你搶劫開始。而且搶的還是活人!」Gaffer滿懷憤慨地說。

「要是我被指控搶劫死人呢,Gaffer?」

「不可能。」

「你確定嗎,Gaffer?」

「沒錯。死人需要錢嗎?死人有錢嗎?死人是哪個世界的?『另一個世界』。錢是哪個世界的?這個世界。錢怎麼會是屍體的?屍體會擁有它、想要它、花它、主張它、懷念它嗎?別想用那種混淆是非的方式來亂說事物的對錯。不過反過來說,偷偷摸摸的無恥之徒偷活人的東西,倒也不奇怪。」

「我就好好跟你說清楚——」

「不用了,輪不到你說。我來告訴你真相。你伸手去掏一個水手口袋,一個活生生的水手,才剛得手沒多久。你就當作你的運氣不錯,好好珍惜,不過你和你那些兄弟以後不要再來找我了。我們以前一起幹過活,不過現在、將來都別想了。放手。滾遠一點!」

「Gaffer!你要是打算用這招甩掉我——」

「要是我用這招還甩不了你,我還有別的辦法。看是要在木條上面把你的手指跺掉,還是用船鉤把你的腦袋吊起來。滾開!走吧,Lizzie。既然妳不讓妳老爸划,那就划回家去。」

Lizzie向前猛划,飛速甩開另一條船。Lizzie的父親擺出一副堅定維護高尚道義且無法撼動的姿態,慢條斯理地點燃煙斗,邊抽菸,邊打量著船後拖曳的東西。

小船暫停時,船尾拖行的東西有時會以一種駭人的姿態朝他衝來,有時又猝然抽動,好似想掙脫一樣,不過大多時候還是順從地跟著。外行人或許會想像那些掠過它身上的漣漪,像極了一張無形臉孔上的微弱表情變化,然而Gaffer不是門外漢,更不用說他從不幻想。

第2THE MAN FROM SOMEWHERE 神秘人物

Veneering夫婦是倫敦裡全新的面孔,住在一塊全新地區的一棟全新房子中。Veneering家的一切事物,無一不是嶄新且亮麗。他們的傢俱是新的,他們的朋友是新的,他們的僕人是新的,他們的餐具是新的,他們的馬車是新的,他們的馬具是新的,他們的馬是新的,他們的畫是新的,他們自己是新的,他們的婚姻,在法律上,也與他們那個全新的嬰兒一樣新。假使他們打算豎起祖先們的畫像,也必定是從頭到腳以法式拋光、毫無一絲刮痕,並裱框後才會運送回來。

在Veneering家的府邸裡,從大廳中帶有家徽的全新安樂椅,到裝有全新機械構造的華麗鋼琴,再到樓上那全新的太平梯,一切都閃耀著新漆與拋光的光澤。而傢俱上所呈現的現象,在Veneering夫婦身上也同樣可見——他們的外貌似乎仍殘留著一股新出工坊的氣味,還帶點黏膩。

其中一件天真單純的飯廳傢俱裝配有腳輪,閒暇時就待在聖詹姆士區杜克街一處馬廄的樓上,對Veneering一家人始終滿頭霧水。這件傢俱名為Twemlow。他是Snigsworth勳爵的堂兄,經常被邀請去各種宴會,可以說,他是許多家庭餐桌邊應有的標準配備。

以Veneering夫婦為例,每回府上籌備宴會時,通常都是從Twemlow開始,再從他身上加上延伸板,或者再為他添上幾位客人。有時,餐桌由Twemlow加上六塊延伸板組成;有時加十二塊;有時甚至將他拉到最長,足足延伸了二十塊。在隆重場合中,Veneering夫婦會分坐餐桌中央兩側,對視而坐,這種平行關係始終都能維持,因為每當Twemlow被拉得越長,就發現自己越遠離中央,越靠近飯廳邊緣的餐具櫃,或是靠近窗簾。

然而,使Twemlow那柔弱的心靈墜入五里霧之中的,並非這些安排;這些規矩對他來說不以為奇,早在他的意料之中。他始終無法看透,甚至讓他困惑與苦惱終生的,其實是個無解之謎:他究竟是Veneering先生「最早的朋友」,還是「最新的朋友」?

為了探究這個謎題,這位無害的紳士在馬廄樓上的住所,與詹姆士廣場邊陰冷卻有利於沉思的陰影中焦慮地耗費了無數的時光。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Twemlow起初在自己的俱樂部裡認識了Veneering,當時Veneering在那裡只認識另一位中間人。那位中間人與Veneering相識僅僅兩天,卻似乎已經成為這世上最親密的朋友——當時委員會烹飪一道菲力牛排時所表現出的卑劣手段*,意外地將他們的靈魂緊密地聯繫起來。

緊接著,Twemlow收到Veneering的邀請,請他共進晚餐。於是他前往赴宴,那位中間人也在座。

隨後,Twemlow又收到那位中間人的邀請,請他共進晚餐。於是他再度赴宴,Veneering也在場。在那位中間人家中,有一位國會議員、一位工程師、一位國債清償者*、一位鑽研莎士比亞的詩人、一位牢騷大王*,以及一位公職人員——他們似乎全都對Veneering一無所知。

然而,不久,Twemlow又收到Veneering的邀請,特地請他前來與國會議員、工程師、國債清償者、鑽研莎士比亞的詩人、牢騷大王,以及公職人員共進晚餐。當他赴宴時,竟發現這些人全都是Veneering世上最親密的朋友,而他們的妻子們(也全都在場)則是Veneering太太最摯愛、最信任的閨中摯友。

於是這現象導致了Twemlow在他的住所裡捫著額頭對自己說:「我不能再糾結下去了,任何人遇到了都會精神崩潰的。」——他依然不停思考,卻始終百思不得其解。

今晚,Veneering夫婦舉辦了一場盛宴。Twemlow被「加上了十一塊延伸板」,總共有十四位賓客。四位抬頭挺胸、身著便服的僕人在大廳中站成一列。第五位僕人則一臉哀愁地走上樓梯——好似在說:「唉,又有一個可憐的傢伙來赴宴了;人生啊,不過如此!」——高聲宣布:「Twemlow——先生!」

Veneering太太歡迎她親愛的Twemlow先生。Veneering先生歡迎他的摯友Twemlow。Veneering太太認為Twemlow天性上對嬰兒這類乏味的事情可能興趣缺缺,但作為老友,他必定很高興看看小寶寶。「啊,你很快就會更了解這位家族的朋友了,小寶貝!」Veneering先生激動地對那位嶄新的小傢伙點頭說,「等你開始懂事的時候就會知道啦!」接著,他急忙將他親愛的Twemlow介紹給兩位朋友——Boots先生與Brewer先生——但顯然他自己也分不清哪位是哪位。

然而,這時詭異的事情發生了。

「Podsnap先生與夫人!」

「親愛的,」房門敞開,Veneering先生親切地轉向太太說,「是Podsnap夫婦到了。」

一位體型壯碩、明顯假笑的男子出現,身上帶著一股致命的清新氣息,一進門便立刻丟下妻子,一邊飛快地朝Twemlow撲去,一邊說:

「您好!真高興認識您!您的房子真是太迷人了!希望我們沒有來晚吧?真是太高興有這個機會了!」

這股莫名的衝擊讓身穿整潔小鞋與過時絲襪的Twemlow驚得往後退了兩步,差點必須跳過身後的沙發,但說時遲,那時快,那位壯碩的男子已經緊緊貼上來,力道之強,讓他無法逃脫。

「請容我,」壯碩的男子一邊說,一邊試圖引起遠處妻子的注意,「請容我介紹Podsnap太太與主人相識。她必定,」他帶著那股致命的清新氣息說這句話時,彷彿已經找到了永恆的生命力與不朽的青春活力,「我保證她必定非常高興有這個機會!」

與此同時,由於在場的女士只有Veneering太太,Podsnap太太無法自行出錯,於是竭力以最體面的方式支持丈夫的錯誤。她露出憂傷的神情,望向Twemlow先生,並以感傷的語氣對Veneering太太說,首先,她擔心他討厭客人遲到,其次,那個嬰兒長得很像他。

姑且先不論任何男人是否會樂於被認成別人,但Veneering先生今晚特地穿上剛送到家的新細麻襯衫,將自己裝扮得如同年輕安提諾烏斯*般的玉樹臨風,卻被誤認為Twemlow,一個乾癟枯瘦、老他三十歲的人,這實在談不上是恭維;Veneering太太這邊也好不到哪裡,同樣也相當憤慨被誤認為Twemlow的妻子。至於Twemlow,他自認比Veneering有教養許多,因此覺得壯碩的男子無禮又粗俗。

在這場一言難盡的窘境中,Veneering先生帶著微笑,向那位不可救藥的壯碩男子伸出手,表示非常高興見到他,然而,那位壯碩的男子卻帶著他那股致命的清新氣息爽朗回應:

「謝謝!真是不好意思,我一時想不起我們在哪兒見過,但能有這個機會真是太高興了!」

接著,他驟然一把抓住Twemlow,硬是要把他當作Veneering拖去介紹給Podsnap太太,但Twemlow竭盡全力地想閃避。幸好,不久其他賓客紛紛到來才得以化解這場誤會。於是,他又重新與真正的Veneering握手,再與真正的Twemlow握手,滿意地終結了這場鬧劇,最後對後者說:「真是荒謬——但能有這個機會真是太高興了!」

經歷了這場驚心動魄的社交事故之後,Twemlow眼下也留意到Boots與Brewer被混為一談的情況,更進一步發現,剩下的七位賓客中,有四位到場時神情迷離,直到Veneering本人親自握手時,才確定誰才是主人。

這些觀察結果給了Twemlow不少啟發,於是感覺自己的腦袋逐漸變得清明踏實,幾乎要確定自己真的就是Veneering最早的朋友。奇怪的是,這點剛萌生的確信又迅速崩解,因為他瞥見Veneering與那位壯碩的男子在客廳後方的溫室門口勾肩搭背,宛如一對雙胞胎兄弟,又偶然聽見Veneering太太提到那位壯碩的男子竟然即將成為嬰兒的教父。

「晚餐已經上桌啦!」

那位滿懷哀愁的僕人彷彿在宣告:「下樓來吧,可憐的人類,去領受你們的毒藥吧!」

由於沒有女伴,Twemlow只能落在隊伍最後,手按著額頭走下樓。Boots和Brewer以為他身體不適,小聲耳語:「那人快暈倒了,大概沒吃午餐。」但他其實只是被自己無力解決的生存困境搞昏頭了。

喝了點湯後,Twemlow稍微恢復過來,於是開始與Boots和Brewer輕聲閒聊《法庭公告》上的消息。魚料理上菜的期間,Veneering向他請教一樁頗具爭議性的問題:他的堂弟,Snigsworth勳爵,目前是否在城裡?Twemlow回答不在。「在Snigsworth莊園?」Veneering又問。

「在那兒,沒錯。」Twemlow答覆。

Boots和Brewer當即認為他是個值得結交的人,而Veneering也因此確認他是個值得投資的對象。此時,那位滿臉鬱悶的僕人依舊在餐桌間穿梭,猶如一位陰沉的分析化學家。每當他詢問「夏布利酒,先生?」時,他的神情似乎都暗示著——「要是你知道這東西是用什麼釀出來的,你就不會喝了。」

餐具櫃上方那面宏大的鏡子映照出餐桌與眾人。

映出Veneering家的新製家徽:一頭萬能的駱駝,金銀交織、亦霜亦融。紋章學院為Veneering家追溯出一位曾參與十字軍東征的祖先,據說他盾牌上的圖案便是一頭駱駝(或者,他若是曾經想過的話,可能會這麼畫),如今,一整隊駱駝在桌上雙膝跪地,承載鹽巴,守護著豐碩的果實、花朵與燭光。

映出Veneering本人:四十歲,一頭捲髮,膚色黝黑,略顯肥胖,狡黠,神秘,眼神朦朧——恍惚一位頗為英俊,卻蒙著面紗,從不預言的先知。

映出Veneering夫人:皮膚白皙,鷹勾鼻,手指修長,髮色略淺,衣飾與珠寶華麗耀眼,性格熱情而隨和,明顯意識到丈夫那層「面紗」的一角也覆蓋著自己。

映出Podsnap:開懷大吃,光滑的頭頂兩側各有一小撮淺色硬毛,好似髮刷,額頭上隱約滲出紅色汗珠,大片衣領皺褶,恣意上翻。

映出Podsnap太太:對歐文教授*而言是極佳的標本,骨架、頸部與鼻孔都十分神似一架搖搖馬,面容剛毅,頭上掛滿丈夫奉獻的炫麗金飾。

映出Twemlow:白髮,枯瘦,彬彬有禮,對東風十分敏感,領口與領結如「歐洲第一紳士」般筆挺,雙頰內凹,彷彿多年前決心要離群索居,一路退到無路可退。

映出一位成熟的年輕女士:秀髮烏黑亮麗,膚色在粉妝的襯托下光彩迷人——照目前情況看——正賣力吸引一位成熟的年輕紳士:他鼻子太大,鬍鬚太長,背心太緊,袖扣、眼神、談吐與牙齒都太閃亮。

映出Veneering右手邊的可愛老夫人Tippins:黃褐色的大臉又圓又長,放入湯匙似乎十分契合;頭頂染色的「長步道」一路延伸到背後的假髮髮髻;樂於照顧對面的Veneering夫人,而Veneering夫人也樂於接受這份恩惠。

映出某位「Mortimer」:Veneering最早的朋友之一,卻從未踏入他家,似乎也不想再次光臨。此刻落落寡歡地坐在Veneering夫人左側,據說是被Tippins夫人(他的童年友人)哄來這家人作陪談天,但他偏偏一句話也不說。

映出Eugene,Mortimer的朋友:整個人被深埋在座位之中,完全被那位成熟年輕女士的肩膀陰影——上頭有個粉撲肩章——遮住,每回分析化學家遞上香檳杯時,便陰鬱地舉杯一飲而盡。

最後,鏡子還映出Boots、Brewer,以及另外兩位填充空隙的緩衝客人,他們被安排在眾人之間,用以防範任何可能的意外。

Veneering家的晚宴向來極為出色——否則新來的人也不會接二連三地登門——一切都進行得非常順利。值得一提的是,Tippins夫人最近對自己的消化機能進行了一系列極其複雜而大膽的實驗;若能將實驗成果公諸於世,或許能造福全人類。這艘勇猛的老戰艦從世界各地搜刮齊了補給之後,最終抵達了北極。在冰層被撞開後,她開口宣布:

「我向您保證,親愛的Veneering——」

(可憐的Twemlow的手不由自主地伸向額頭,因為此刻看來,Tippins夫人似乎也要宣稱自己是最早的朋友了。)

「我向您保證,親愛的Veneering,這真是最奇怪的事了!就像那些登廣告的人一樣,我並不要求您無條件地相信我。那位Mortimer,就是我的保證人,他全都知道。」

Mortimer抬起他半垂的眼皮,微微張開嘴,但臉上隨即掠過一絲淡淡的笑意,彷彿在說:「說了也沒用。」於是又合上嘴,低下眼。

「聽著,Mortimer,」Tippins夫人以收起的綠色扇子敲著左手的指節——她的手全是指節,「你一定把那個從牙買加來的男人的事全都說出來。」

「我以人格保證,除了教會裡的兄弟之外,我從未聽說過什麼牙買加來的人。」Mortimer回應。

「那就是從Tobago來的吧。」

「Tobago也沒有。」

「除了,」Eugene突然插嘴,那位已完全忘了他存在的年輕女士嚇了一跳,連忙挪開肩章,「除了我們那位長期靠米布丁和魚膠維生的朋友,突然有一天,醫生對他說了些什麼,結果不知怎地,一條羊腿就這麼跟外國佬扯上了關係。」

桌邊忽然掠過一陣振奮的氣氛,大家都以為Eugene終於要登場了。但這只是錯覺,因為他立即又沉默了。

「那麼,親愛的Veneering太太,」Tippins夫人繼續發言,「我要請您作證,世上可曾有過比這更卑鄙的行為?只要我的情人們乖順又忠心,我就會兩三個一組,帶他們出來溜搭溜搭;可如今,您瞧瞧!我最老的情人,也是我所有僕人的首領,居然在眾人面前公開背叛我!還有另一個情人,雖然目前還只是個粗魯的西蒙*,但我本對他寄予厚望,期望未來能夠得到回報,如今居然假裝他記不起那些歌曲!分明是故意氣我,他心知肚明我有多麼鍾愛那些歌!」

Tippins夫人對於「她的情人們」總愛誇大渲染。她的身邊總會帶著一兩位「情人」,擁有一份「情人名單」,不時增添新名字,或是劃掉舊名字,不是把某位列入黑名單,就是晉升某人進入藍名單*。Veneering太太對這種玩笑興趣盎然,Veneering先生亦然。或許這一切的趣味,源自於Tippins夫人喉頭那一抹淡黃色的抖動,有如母雞刨地時腿上的顫動。

「我從此刻起放逐這個虛偽的傢伙,今晚就要把他從我的《丘比特名冊》(親愛的,那是我對清單的暱稱)中刪掉!不過,我決心要了解那個『某地來的男人』。親愛的,請妳替我打聽清楚吧,」她轉向Veneering太太,「我已經沒影響力了。噢,你這個虛偽的男人!」衝著Mortimer說,同時使勁打開她手中的扇子,刻意讓扇子嘎嘎作響。

「我們都對那位『某地來的先生』非常感興趣,」Veneering先生說。

接著,那四位緩衝客人同時鼓起勇氣,異口同聲地附和:

「非常有興趣!」

「太令人興奮了!」

「戲劇性十足!」

「也許該說是『無名之地的男人』吧!」

然後,Veneering太太——被Tippins夫人的氣勢所感染——雙手合十,像個乞求的小少女似的轉向左側鄰座說:「討厭鬼!快說嘛!『從哪裡來的男人!』」此時,那四位緩衝客人神奇地再度不約而同,齊聲呼應:「你不能拒絕!」

「老實說,」Mortimer慢悠悠地說,「我覺得讓全歐洲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身上,實在極為尷尬。而唯一讓我感到安慰的是,等你們最終發現那個『某地來的男人』其實無聊透頂時,你們全都會心底暗暗詛咒Tippins夫人。破壞了這個浪漫的氣氛實在很抱歉,但他其實只是本地人,來自那個,呃,我一時想不起名字,不過你們應該都知道,釀酒的地方。」

「Day and Martin酒莊?」Eugene提議。

「不,不是那個地方,」Mortimer仍舊一臉淡定,「那個地方釀波特酒。那個人來自釀『開普酒』的地方。老兄,聽著,這故事一點都不符合統計學,還挺奇怪的。」

在Veneering家的餐桌上,總有一個奇特的現象:沒有人真的在乎Veneering夫婦。但凡有人發表看法,通常都對著別人講。

「那個人,」Mortimer繼續對Eugene說,「名叫Harmon,是個老無賴的獨子,那個老傢伙是靠『垃圾』發財的。」

「紅天鵝絨裝和鈴鐺?」陰鬱的Eugene問。

「再加上梯子和籃子,如果您樂意的話。總之,無論如何,他靠撿破爛致富,住在一座垃圾山的洞穴裡。這個老頭子整天鬼吼鬼叫,在自己的小土地裡築起一整座山脈,就像一座老火山,只不過它的地質結構全是垃圾。煤渣、植物、骨頭、陶器碎片、未加工垃圾、已加工垃圾——各式各樣的垃圾。」

Mortimer突然想起Veneering夫人,轉向她說了幾句話;說完後,又轉移注意力去找Twemlow,但發現他沒有回答,最後只好再轉向緩衝客人;他們熱情地回應他。

「這位高尚的模範人物——我想這應該是正確的說法——生平最大的樂趣在於詛咒自己最親近的親人,再把他們趕出家門。起初(這很自然)他把這些『關愛』施予自己摯愛的妻子,隨後從容地把同樣的『關愛』分配給女兒。他為女兒選擇了一位丈夫,完全只為了自己開心,絲毫不顧她的意願。也給她安排了一筆嫁妝,我是不清楚到底有多少垃圾,但數量肯定很龐大。就在此時,可憐的少女恭敬地向父親透露,她其實早已秘密跟名為『另一人』的小說家和詩人訂婚,這樁婚事會讓她的心化為垃圾,生命也只剩垃圾——簡單來說,她這輩子永遠就只能困在父親的事業中。這位年邁的父親——據說,在某個寒冷的冬夜裡——立即詛咒她,然後把她趕出家門。」

此時,分析化學家(顯然對Mortimer的故事評價極低)為緩衝客人們倒了點紅酒;四人再次神奇地同時被觸動,紛紛以旋轉酒杯的方式將酒慢慢倒入嘴裡,為這杯酒增添了一抹莫名的樂趣,隨即齊聲喊:「請繼續。」

「『另一人』的財力,正如這類人常出現的情況,非常有限。我相信我說『另一人』經濟拮据,一點也不過分。然而,他最後還是娶了那位年輕女士,一起住在一間簡陋的房子裡,也許有個裝飾著金銀花和藤蔓的門廊,直到她去世。至於她去世的原因,我得請您向他們居住地的戶政事務所查詢,但早年的悲傷與憂慮或許起了作用,不過這不會登記在記錄表格上。無可爭辯,『另一人』的故事確實就是如此。最終,他因失去年輕的妻子而深受打擊,要是能多活一年,那已經是極限了。」

淡定的Mortimer身上似乎隱隱透出某種悸動:倘若上流社會在任何情況下有可能受到感動,那麼他作為上流社會的一員,也許會被他這裡提到故事所感動。他極力掩飾,但確實在他心中。

陰鬱的Eugene也不是沒有相似的情緒,因為當那位恥度無下限的Tippins夫人宣稱「若是『另一人』還活著,他必定會名列我情人名單之首」時——以及當那位成熟年輕小姐聳起肩章,為了成熟年輕紳士的竊竊私語笑得花枝亂顫時——他的陰鬱更加深沉了,甚至憤怒到開始激烈地翻弄他的甜點刀。

Mortimer繼續說:

「正如小說家們常說的,而我們全都希望他們別這麼做,現在我們必須回到那個『某地來的人』的故事。他姐姐被逐出家門時,他才十四歲,就讀於布魯塞爾的一所平民學校。他也是過了一段時間才聽說這件事——大概是姐姐親口告訴他的,因為母親早已過世,但我不確定。他一聽到這件事,馬上就離家出走,來到這裡。他必定是個有膽識又有頭腦的孩子,因為他每週只有五蘇*的零用錢,竟然有辦法回到家。他衝到父親面前,為姐姐求情。那位德高望重的父親立刻破口咒罵,把他趕了出去。驚惶失措的孩子逃離家門,獨自尋求出路,登上船,最後在開普酒產地一帶登陸,成了一個小業主、農夫、葡萄種植者——要怎麼稱呼他隨你高興。」

這時,大廳裡傳來腳步聲,餐廳門上也響起敲擊聲。分析化學家走到門邊,與看不見的敲門者怒氣沖沖地交談,似乎被敲門者的理由說服了,平靜地走出房外。

「直到前幾天,他才被人發現,已經流落國外大約十四年了。」

這時,一位緩衝客人脫離群體,表現出自己的獨立個性,猝然發問:「怎麼發現的?又是為了什麼?」令其他三人大為吃驚。

「啊,對了。感謝您提醒我。那位德高望重的父親去世了。」

那位緩衝客人因為剛才的發言頗有成就感,接著又問:「什麼時候?」

「就前些日子,十個月或十二個月前的事。」

同一位客人又機靈地問:「怎麼死的?」,然而於此,他成了一個可悲的例子,因為完全沒人理會他,其餘三位緩衝客人只是冷冷地瞪著。

「那位德高望重的父親,」Mortimer複誦了一次,乍然想起Veneering就坐在桌邊,於是首次轉向他說話,「——去世了。」

受到矚目的Veneering頓時受寵若驚,嚴肅地跟著複誦:「去世了。」接著交叉雙臂,眉頭緊鎖,擺出一副審慎聽講的姿態,然而很快又發現自己被遺落在冷清的世界之中。

「遺囑找到了,」Mortimer與Podsnap太太那雙搖搖馬般的眼睛對上了眼。「日期是兒子離家後不久。遺囑將垃圾山脈中最低的那座和山腳下一間類似住宅的房子留給了一位老僕人,他也是唯一的遺囑執行人;而其餘的財產——頗為可觀——全都留給兒子。他還指示,自己下葬時,要舉行一些古怪的儀式和防止復活的措施,這些就先省略了,免得你們打呵欠。除此之外,沒別的——除了——」Mortimer停頓了一下,故事就此結束。

分析化學家這一刻恰巧回來了,所有人都望向他;並不是因為真想看他,而是因為人類天性中那種奇妙的傾向:寧願看任何東西,也不願直視正在說話的人。

「——除了兒子要繼承遺產,必須遵守一項條件:他必須娶一位少女。遺囑立下時,那少女才四、五歲,如今已是適婚年齡的年輕女子。執遺囑行人藉由公告與查詢,得知這個兒子正是那位『某地來的人』。而我們說話的這當下,他正從那個地方返鄉途中——毫無疑問,心中必定極為震驚——準備繼承一筆巨額遺產,並迎娶一位妻子。」

Podsnap太太問那位年輕女士是否容貌出眾?Mortimer回答說,他無法得知。

Podsnap先生則問若是那樁婚姻條件沒有達成,那筆龐大的遺產會怎麼處理?Mortimer回答,根據遺囑中的特別條款,那筆財產將轉歸那位老僕人名下,完全跳過並排除那個兒子;此外,若是那兒子早已不在人世,那位老僕人也將成為唯一的繼承人。

Veneering太太將一列餐盤靈巧地推到對面,恰巧碰到Tippins夫人的指關節,成功地將她從鼾聲中喚醒。與此同時,除Mortimer本人以外的所有人,都察覺到分析化學家正以一種詭異、近乎幽靈般的方式,向Mortimer遞上一張對摺的紙條。Veneering太太對這張紙條相當好奇。

Mortimer並未理會化學家的巧妙暗示,泰然自若地喝了一口馬德拉酒,對那張吸引全場目光的文件渾然不覺。直到Tippins夫人(她時常醒來時完全不知身在何處)恢復意識,環顧四周後說:「比唐璜*還虛偽的男人,為什麼不接下指揮官傳來的信?」於是,分析化學家把那張紙直接遞到Mortimer面前。Mortimer打量了他一番後問:

「這是什麼?」

分析化學家俯身低聲耳語。

「誰?」Mortimer問。

化學家再次俯身,低聲回話。

Mortimer愣愣地看著他,接著打開那張紙,讀了一遍,又讀第二遍,翻到空白的背面,再讀第三遍。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真是太巧了。」Mortimer臉上帶著詭異的神情,環視所有在場人士之後,終於開口,「這紙條裡正是那位『某地來的人』的故事結局。」

「已經結婚了?」有人猜。

「拒絕結婚?」另一人猜。

「在垃圾堆裡找到遺囑修改附錄?」又一人猜。

「哎呀,都不是,」Mortimer說,「真奇怪,你們全猜錯了。這故事比我想的更完整,也更戲劇化。那個人溺死了!」

第3ANOTHER MAN 另一人

當女士們逐漸消失的裙襬正拾級而上時,Mortimer從餐廳尾隨在後,接著轉進一間擺滿嶄新書籍的圖書室,裡頭書架上全新的書皮金光閃閃,隨後要求會見送紙條的信差。那是一個大約十五歲的男孩。Mortimer看著那男孩,而男孩則注視著牆上全新畫作中那些前往坎特伯里的朝聖者,金燦燦的畫框比遊行隊伍還絢麗,比鄉間豪宅還奢華。

「這紙條是誰寫的?」

「是我寫的,先生。」

「誰叫你寫的?」

「我爸爸,Jesse Hexam。」

「是他發現那具屍體的嗎?」

「是的,先生。」

「你爸爸是做什麼的?」

男孩猶豫了一下,帶著埋怨的神情瞪著那些朝聖者,彷彿是他們害他陷入了困境,然後摺了摺右腿褲管上的一條皺摺,回答說:「他在河岸邊工作。」

「離這裡遠嗎?」

「離哪裡遠?」男孩機警地反問,目光又重回那條通往坎特伯里的路上。

「你爸爸住的地方。」

「還滿遠的,先生。我是坐計程馬車來的,馬車還在外面等著付錢呢。要是您願意,我們可以在您付錢以前一起搭回去。我是按照屍體口袋裡找到的文件指示的,先去了您的辦公室。那裡只有一個跟我年紀差不多的小夥子,他叫我來這裡。」

那男孩身上混雜著一股奇特的氣質,既不完全野性,也不完全文明;聲音沙啞粗糙,臉龐粗糙,發育不良的身形帶著粗魯的氣息;然而,他比同類型的男孩乾淨,他的字跡雖大而圓,卻端正漂亮;此外,他瞥向書架上那些書背的眼神中明顯流露出一抹好奇心,目標不是鑲金的封皮,而是封皮底下的東西。但凡識字的人,即使只是匆匆瞥一眼架上未開封的書,眼神也絕對與不識字的人不同。

「你有聽說有人試著救活他嗎?」Mortimer邊找帽子邊問。

「您要是知道他的情形,就不會問了,先生。救活那些淹死在紅海裡的法老大軍,比救他還簡單。就算拉撒路*只有他一半的程度,那也算是最偉大的奇蹟了。」

「嘿!」Mortimer戴好帽子後,轉過身大喊:「小朋友,看來你對紅海挺熟悉的啊?」

「學校老師講過,先生。」男孩回應。

「那拉撒路的故事也聽過?」

「是的,那個也聽過。不過不要跟我爸爸說!要是他知道了,我們家可就不得安寧了。那是我姐姐跟我說的。」

「你姐姐看來挺不錯的嘛。」

「她還算不錯,」男孩說,「不過要說識字,也只是勉強——那些字還是我教她的。」

這時陰鬱的Eugene手插著口袋走進來,聽見對話的後半段。當男孩以那種輕蔑的語氣提到他姐姐時,Eugene突然伸手粗魯地抓住他的下巴,把他的臉抬起來端詳。

「哼,先生,真是的!」男孩掙扎著說,「希望下次您還認得我!」

Eugene沒有回答,只轉向Mortimer提議:「如果可以的話,我陪你一起去?」於是三人一同乘坐那輛載男孩來的馬車離開了。兩位老同學(曾就讀同一所公立學校)坐在車廂內抽著雪茄;信差則坐在車夫旁邊的座位。

「我想了一下,」Mortimer邊走邊說:「Eugene,我已經在大法官法院以及普通法法院的律師名冊上掛名五年了——除了每隔兩週左右,免費替Tippins夫人草擬遺囑,她根本沒有什麼財產——和這宗荒誕離奇的案子之外,我一件業務都沒有。」

「而我,」Eugene說,「已經被『稱為律師』七年了,從來沒有接過任何案件,以後也都不會有。就算真有,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關於最後這一點,」Mortimer十分沉著地回答,「我不敢說自己比你強多少。」

「我討厭,」Eugene將雙腳放到對面的座位上,「我討厭我的職業。」「如果我也把腳放上去,會妨礙你嗎?」Mortimer問。「謝謝。我也討厭我的職業。」

「我是被逼的,」陰鬱的Eugene說,「因為家裡人認為我們家族得有一位大律師,結果就有了一位『寶貴』的律師。」

「我也是被逼的,」Mortimer說,「因為家裡人認為我們家族得有一位訴訟律師,結果也有了一位『寶貴』的律師。」

「我們事務所總共有四個人,名字都寫在同一支門柱上,辦公室像個漆黑的山洞一樣,」Eugene說。「我們四人共用一個職員——就像寶藏洞穴裡的卡西姆巴巴——卡西姆是當中唯一值得尊敬的人。」

「我是一個人單幹,」Mortimer說,「在一棟可怕的高樓上,俯瞰著墓地。我有一個專屬的職員,而他唯一的工作就是看著那片墓地。我無法想像他長大成人後會變成什麼樣的人。在那破爛的烏鴉窩裡,他到底是在苦思學問,還是在策劃謀殺?經過這麼長期的孤獨沈思,他長大後究竟會啟發同儕,還是會毒害他們?上面這些疑惑是我在職業生涯中唯一覺得有趣的地方。能借個火嗎?謝謝。」

「傻瓜才會聊什麼『活力』,」Eugene靠在椅背上,雙手抱胸,閉著眼睛,邊抽菸邊略帶鼻音地說:「假如字典裡有我最厭惡的詞,那就是『活力』。那完全是一種約定俗成的迷信,根本就是鸚鵡學舌的空話!搞什麼啊!難道我要衝上街頭,揪住第一個看起來有錢的人,抓著他搖一搖,然後大喊:『馬上打官司,你這狗東西,立刻聘請我,不然我就宰了你!』那才叫活力嗎?」

「這正是我的看法,Eugene。若有人給我一個好機會,給我一件真正值得發揮幹勁的事,我就讓你看看什麼叫『活力』。」

「我也是,」Eugene說。

同一個夜晚在倫敦郵局服務範圍內,很可能至少有十萬個年輕人懷著同樣充滿希望的想法,說出同樣的話。

車輪繼續轉動,行經大火紀念碑、倫敦塔、碼頭,一路往下越過拉特克利夫、羅瑟希德*,再穿過那些像是從城市高處沖刷下來的人渣聚集地,宛若大量道德的污穢物暫時滯留在那裡,等著自己的重量將自己推越河岸,沉入河底。

馬車在那些看似擱淺的船隻與看似漂浮起來的房屋之間穿行——桅杆凝望著窗,窗凝望著船——車輪持續轉動,最終停在一個黑暗的角落,河水洗滌過這裡,但其他地方卻骯髒不堪,無人照管。那男孩下了車,打開車門。

「先生,剩下的路您得步行,不遠。」他只對一人說話,明顯忽略了Eugene。

「這地方真是偏僻得離譜,」Mortimer說話的同時,滑倒在河岸邊的石塊與垃圾上,男孩則迅速轉過一個彎。

「這就是我爸爸的房子,先生。有燈光的那裡。」

那棟低矮的建築看起來曾經是一座磨坊。屋頂上一根突出的朽木殘留著風車的痕跡,但夜色迷濛,一切都模糊不清。男孩提起門閂,他們進門後看見一間低矮的圓形房間。一個男子站在熾烈的火堆前,低頭凝視著火光;一個少女則坐在一旁專注縫紉。火堆在一個生鏽的火盆裡,而不是壁爐中。桌上放著一盞常見的油燈,燈罩形狀猶似百合花的球根,在石製的底座上不停冒著煙、閃耀著火光。一個角落擺放著一張木製床鋪,另一個角落有一座木製樓梯通往樓上——陡峭且粗陋,與梯子沒什麼兩樣。兩三支舊船槳靠在牆邊;另一面牆前是個小餐櫃,上面陳列著少量最普通的陶器與炊具。天花板沒有抹灰,而是樓上地板的底面,木板老舊、節疤叢生、裂縫縱橫、橫梁裸露,致使整個房間更加簡陋昏暗;天花板、牆面與地板都沾滿了陳舊的麵粉污漬、鉛丹(或某種倉庫裡的污漬)以及濕氣,也全都散發著腐朽的氣息。

「您要找的紳士,爸爸。」

火堆旁的身影轉過頭,抬起蓬亂的頭,看起來活像一隻猛禽。

「您是Mortimer Lightwood先生,對嗎?」

「我的名字是Mortimer Lightwood。你們找到的東西,」Mortimer稍顯畏縮地瞥向那張木床,「在這裡嗎?」

「也差不多算是在這裡,就在附近。我做事一向守規矩。我已經把這件事通知警方,警方也已經接手了。整個過程都沒耽擱到時間。警方已經公告了,單子在這裡。」

他拿起燈,走近牆上的一張紙,上頭印有警方抬頭,標題為「發現屍體」。那兩位朋友看著貼在牆上的傳單,而Gaffer舉著燈,讀給他們聽。

「上面只有死者身上的文件。」Lightwood的目光從物品清單轉到發現者身上。

「只有文件。」

這時少女拿起手上的針線,起身出門。

「沒有錢,」Mortimer接著說,「不過側邊口袋裡有三個便士。」

「三。個。便。士。」Gaffer Hexam每字之間刻意停頓。

「褲子口袋是空的,還被翻了出來。」

Gaffer Hexam點了點頭。「這很常見。是不是潮水沖的,我也說不準。看這裡,」他將燈移向另一張傳單,「他的口袋是空的,被翻了出來。還有這裡,」又將燈移向另一張,「她的口袋是空的,被翻了出來。這個也一樣。那個也一樣。我不識字,也不想識字,因為我靠牆上貼的位置就認得出來。這個是水手,手臂上有兩個錨、一面旗子和 G.F.T. 的字母。您看看是不是。」

「完全正確。」

「這個是穿灰靴子的年輕女人,衣服上繡著一個十字。您看看是不是。」

「完全正確。」

「這個是眼睛上面有一道嚴重傷口的人。這兩個是用手帕把自己綁在一起的姐妹。這個是喝醉的老頭,穿著布拖鞋和睡帽,聽說他跟人打賭——後來證明是真的——只要給他四分一品脫的朗姆酒,他就去跳河,這也是他這輩子唯一一次說話算話。這些單子差不多貼滿了整個房間,你也看到了,不過我全都認得。我讀的書至少夠用啦!」

他揮動手上的燈將整面牆照了一圈,象徵他的學識足以涵蓋這一切。隨後將燈放在桌上,站到燈後,仔細打量這些來訪的客人。他皺眉時,蓬亂的頭髮猶如羽冠直豎,渾身散發出猛禽特有的氣息。

「這些全都是你自己找到的嗎?」Eugene問。

猛禽悠悠回答:「那你又叫什麼名字?」

「他是我的朋友,」Mortimer Lightwood插話,「Eugene Wrayburn先生。」

「Eugene Wrayburn先生,是吧?那Eugene Wrayburn先生問我什麼事?」

「簡單來說,我只是想問,全都是你自己找到的嗎?」

「簡單回答,大多是我找到的。」

「你認為當中有很多人是先被施暴或搶劫的嗎?」

「我一點都不想管,」Gaffer答。「我不是那種愛管閒事的人。要是你每天靠從河裡撈東西過活,你大概也懶得管。要我帶路嗎?」

看見Lightwood點頭示意,他將門打開。一張極度蒼白、驚恐萬分的臉出現在門口——那人十分焦躁不安。

「屍體失蹤了?」Gaffer Hexam停下腳步問,「還是找到屍體了?哪一種?」

「我迷路了!」那人回答,急促而焦躁。

「迷路?」

「我——我——不是這裡的人,不認識這裡的路。我——我——想找一個介紹這裡的地方,也許我就能認得出來了。」那人上氣不接下氣,幾乎說不出話,但他拿出一張還未乾透,剛印好的傳單。也許是因為紙張很新,也或許是因為他的眼光十分犀利,Gaffer剎那間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這位紳士,Lightwood先生,正在處理這件事。」

「Lightwood先生?」

Mortimer與那位陌生人面面相覷,沉默了片刻。兩人互不相識。

「我想,先生,」Mortimer淡定自若地打破尷尬的沉默,「您剛才提到我的名字?」

「我只是跟著他說了一遍。」

「您說您對倫敦很陌生?」

「完全陌生。」

「您是在找Harmon先生嗎?」

「不是。」

「那麼我想我可以向您保證,您這趟行程恐怕徒勞無功,不會找到您害怕遇到的事。您願意跟我們一起去嗎?」

穿過幾條彎曲泥濘的小巷,滿地可見腐臭潮水留下的痕跡,他們最後來到燈火通明的警局大門前。夜班警探此時正拿著筆、墨水與尺,在刷白牆面的辦公室裡登記簿冊,專注的模樣恍如山頂修道院中的修士,完全無視身後牢房中,一名醉得發狂的女子拼命撞擊鐵門造成的喧鬧聲。帶著宛若深山隱士沈迷於研究之中的神情,他停下手邊工作,對Gaffer不懷好意地點了點頭,顯然在表達:『哼!我們對你可再熟悉不過了,總有一天你會搞砸的。』同時也藉機知會Mortimer Lightwood先生與朋友,他立刻就會過去。

不久,他完成手上畫線的工作(他無比沉著冷靜,猶似正在彩繪一本中世紀彌撒用書),手法精緻且井然有序,絲毫不在意那名女子越發激烈地撞擊鐵門,歇斯底里地尖叫著想要另一個女人的肝。

「牛眼燈。」夜班警探邊說邊拿起鑰匙。一位恭敬的隨從送上一盞燈。「各位先生,請。」

他用其中一把鑰匙打開院子盡頭的一間涼爽小石洞,眾人一起走了進去。不久又快步走出,眾人默不作聲,只有Eugene低聲對Mortimer說:「跟Tippins夫人差不多。」

離開後,他們回到那間刷白牆面的修道院書房——他們前去觀看那一幕無聲景象的過程中,那震耳欲聾的淒厲哀號依舊迴盪不止——聽取修道院院長對此案件的分析。至於屍體落入河中的原因,警方仍毫無頭緒。毫無頭緒的情況時有所聞。當前情況已經太遲,無法確定死者究竟是在死前還是死後受傷。一位優秀的外科醫生認為死前;另一位同樣優秀的外科醫生認為死後。那位紳士當時的客船服務員已經前來查看,宣稱可以確認身份,衣著也確認無誤。

而且,您看,那些文件也大有文章。為什麼他離船後,文件全都不見蹤影,最後卻出現在河裡?嗯!也許是玩了什麼小遊戲,也許原先以為只是無傷大雅的遊戲,無需特別留意,最終卻釀成了致命的後果。明日驗屍,但毫無疑問會給出「未能確定」的結論。

「看來您的朋友嚇得不輕——他的腿都嚇軟了,徹底崩潰啦,」警探總結完後說。「很明顯給他的打擊很大啊!」他一面壓低聲音說,一面端詳著(不是第一次)那名陌生人。

Lightwood先生解釋他並不是他的朋友。

「是嗎?」警探豎起耳朵,「那您是在哪兒認識他的?」

Lightwood先生進一步解釋。

警探陳述結論時,手肘支在桌上,雙手手指緊扣,全身都紋風不動,唯有目光四處掃視,最後提高音量補上一句:

「把您嚇暈啦,先生!看來您不太習慣這類事情?」

那位陌生人靠著壁爐台,低著頭,抬眼環顧四周,回答:「確實不習慣。那景象實在太可怕了!」

「據我所知,先生,您是想來確認身份的?」

「是。」

「那確認了嗎?」

「沒有。那景象太可怕了。天啊,實在太可怕啦!」

「您原以為是誰呢?」警探問。「描述一下,先生。也許我們能幫上忙。」

「不用,不用了,」陌生人說,「那完全沒有意義。晚安。」

警探依然紋絲不動,也沒發出任何指示,但他的隨從卻悄悄將背靠上鐵門,左臂搭在門頂,右手拿著牛眼燈——以十分隨意的姿態——照向那陌生人。

「您瞧,您一定是失去了一位朋友,或者一個敵人,不然您不會來這裡。那麼,問那個人是誰不是合情合理嗎?」警探說。

「請原諒我不能告訴您。這世上沒有人比您更清楚,除非到了最後關頭,否則不會有人願意公開自己家族的爭端和不幸。我可以理解您問我是為了您的職責所需,但您無法否認我有權拒絕回答。晚安。」

他再次轉向鐵門,而隨從仍然靜止不動,有如一尊石像,眼睛直盯著長官。

「至少,」警探說,「你不會反對給我您的名片吧,先生?」

「如果我有的話,我不會反對,但我沒有。」他滿臉漲紅,回答時神情頗為惶惑不安。

「至少,」警探依舊氣定神閑,「您不會反對把姓名和地址寫下來吧?」

「當然不反對。」

警探先生將一支筆沾上墨水,熟練地放在他身旁的一張紙上,接著又回到先前的姿勢。那位陌生人走到書桌前,邊寫邊抖——在他低頭書寫時,警探先生側眼仔細觀察他頭上的每一根頭髮——「Julius Handford先生,Exchequer咖啡館,西敏宮庭院」。

「我猜您是暫住那裏吧,先生?」

「暫住那裏。」

「那就是從鄉下來的?」

「咦?是的——從鄉下來的。」

「晚安,先生。」

隨從移開手臂,打開門,Julius Handford先生頭也不回地逕自走了出去。

「收好!」警探說,「保管好這張紙,在不妨礙他的情況下盯好他,確認他確實住在那裡,然後查清他的一切資訊。」

隨從離開了,警探先生再次化身為修道院院長,沉靜地重新沾墨下筆,繼續處理他的簿冊工作。那兩位一直在旁觀看的朋友,由於職業的習慣,覺得Julius Handford先生相當有趣,離開前,順道問警探是否覺得這裡真有那麼可怕?

修道院院長語氣含蓄地回答,說不準。若是謀殺,每個人都可能是兇手。入室行竊或順手牽羊需要經過訓練,可謀殺不是。我們人人都做得出這種事。之前已經有數十人前來指認遺體,卻從沒見過有人像他這麼震撼。然而,也可能是胃抽搐,而非心震動。若真是那樣,那胃也太奇怪了。不過這天下確實無奇不有。說屍體若被兇手碰到會流血的那種迷信可惜根本不是真的,屍體上從未出現絲毫跡象。像她這樣吵得雞犬不寧——她已經折騰了一整夜(這裡指的是那些不斷衝撞要肝臟的嘶吼聲)——「儘管如此,屍體還是毫無反應。」

由於隔日才要驗屍,這兩位朋友百無聊賴,只能一起離開,而Gaffer Hexam和他的兒子則走向另一條路;不過走到最後一個街角時,Gaffer讓兒子先回家,他自己則拐進一家酒館,窗上掛著紅色窗簾,外觀好似突出人行道的大酒桶,「去喝個半品脫」。

男孩提起他先前提過的門栓,一進門就看到姐姐又坐在火堆前工作。她抬起頭,於是他問:

「妳剛剛去哪了,Liz?」

「我只是隨便走走。」

「沒必要那樣。事情都處理好了。」

「有個紳士,就是一直沒說話的那位,他一直盯著我看。我很怕他看懂我臉上的意思。不過算了!不用管我,查理!你跟爸爸說你會寫字的時候,我緊張得一直發抖。」

「對啊!不過我假裝寫得很醜,大概沒人看得懂。爸爸看著我寫的時候,我寫得超慢,還用手指把字抹得髒兮兮的,他超高興的。」

少女放下手上的工作,將椅子挪到他身旁,手臂輕輕搭在他肩上。

「你會好好把握時間,對吧,查理?」

「我會不會?拜託!我喜歡都來不及了,對吧?」

「是的,查理,是的。我知道你努力學習。我自己也學了一點,查理,也想了一下(有時睡夢中都在想)怎麼先湊到一先令,再一先令,好讓爸爸相信你可以在河岸邊賺點零錢了。」

「妳是爸爸的心頭肉,他什麼都信妳。」

「我真希望是這樣,查理!要是我可以讓他相信讀書是好事,相信我們可以過更好的生活,我死都沒關係了。」

「別說那種傻話,Liz。」

她把雙手交疊放在他肩上,再將自己黝黑的臉頰靠在手上,目光落在火堆裡,慎重地接著說:

「有天晚上,查理,你在學校,爸爸在——」

「在六個快樂夥伴酒館呢。」男孩插話,往酒館方向點了點頭。

「是的。那時候,我看著火,總覺得在燃燒的煤炭裡好像有看到東西——就像現在看到的那團光——」

「那是煤氣。」男孩說,「是諾亞方舟那個年代洪水底下的泥土底下的森林冒出來的。妳看!只要我拿火鉗——這樣——戳一下——」

「別動它,查理,不然火焰會太大。我說的是旁邊那團微弱的光,一閃一閃的。有天晚上我看著它,眼前好像會浮出畫面,查理。」

「給我看一下那個畫面吧。」那男孩說。「到底那個畫面是怎樣!」

「啊!我看到了,查理。」

「快點,趕快跟我說妳看到了什麼。」

「唔,那裡面有你和我,查理。你還只是個不知道媽媽是誰的小嬰兒——」

「別說我不知道媽媽是誰,」男孩插嘴,「因為我有個小姊姊,她是姊姊也是媽媽。」

少女愉快地笑了起來,眼裡閃著欣喜的淚光,他則雙手摟住她的腰,緊緊環抱住她。

「那裡面有你和我,查理。爸爸出去工作了,怕我們碰到火或從窗戶掉下去,就把我們關在外面。我們坐在門檻上,坐在別人的門階上,坐在河岸邊,到處閒晃打發時間。你那時候有點重了,查理,我常常得停下來休息。有時候我們會想睡覺,就一起在角落裡睡覺;有時候又很餓;有時候有點害怕,不過最難熬的,還是天氣冷。你記得嗎,查理?」

「我記得,」男孩回答,擁緊她兩三次,「我鑽在一條小披巾底下,那裡頭暖暖的。」

「有時候下雨了,我們就鑽到船底或類似的地方去;有時候天黑了,我們跑到煤氣燈底下,看著街上的人來來往往。最後,爸爸出現,把我們帶回家。跟外面比,家裡就像是庇護所。等你上床睡著了,爸爸會一邊抽煙斗,一邊在火堆旁邊脫下我的鞋,幫我烘乾腳,讓我坐在他身邊陪他。我注意到,爸爸的手雖然很大,不過摸到我的時候不會很重;爸爸的聲音雖然很粗,不過對我說話的時候,從來都不會生氣。就這樣,我一點一點長大,爸爸也一點一點信任我,讓我做他的夥伴。不管他心裡多煩,都沒打過我。」

專心傾聽的男孩此時哼了一聲,彷彿在說:「不過他會打我啊!」

「那些是以前的畫面,查理。」

「快點繼續說吧,」男孩說,「給我們一幅算命的畫,關於未來的那種。」

「好吧!那裡面有我,還是跟爸爸在一起,還是依靠著爸爸,因為爸爸愛我,我也愛爸爸。我完全不能讀書,因為要是我去讀書,爸爸會覺得我背叛他,那麼我也會失去對他的影響力。我沒有那種我想要有的影響力,我阻止不了一些可怕的事,不過我還是會繼續抱著希望,等待那一天的到來。同時我也知道,在某些事上面我是爸爸的依靠;要是我對他不忠,他會——因為報復,或失望,或兩個都有——發瘋和墮落。」

「那也看看我的未來吧。」

「我正要說到那裡呢,查理,」少女自一開始一直沒改變過姿勢,此刻卻悲傷地搖了搖頭。「前面的那些只是開頭。那裡面有你——」

「在哪裡啊,Liz?」

「還在火焰旁邊的小洞裡。」

「火焰旁邊的小洞裡看起來有一堆亂七八糟的鬼東西啊,」男孩從她的眼睛望向火盆,細長的火盆腳讓人聯想到骷髏。

「那裡面有你,查理。你瞞著爸爸偷偷在學校裡努力學習。你得了獎,越來越進步,最後變成一個——你上次跟我說的那個叫做什麼?」

「哈哈!會算命的竟然不知道那個的名字!」男孩笑著說,似乎因為小洞的這個缺失而鬆了口氣。「實習教師啦。」

「你變成一個實習教師,然後越來越厲害,最後成為一位博學又受人尊敬的大師。不過爸爸其實很久之前就知道這個秘密了,所以後來你和爸爸,也和我,越離越遠。」

「我不會離開啊!」

「會,你離開了,查理。我看得一清二楚,你的路跟我們的路不一樣。就算爸爸可以原諒你走上那條路(他不可能原諒),你的那條路也會被我們的路蒙上陰影。不過我也看到,查理——」

「還是一樣一清二楚嗎,Liz?」男孩半開玩笑地問。

「啊,對,還是很清楚。讓你脫離爸爸的生活,重新開始一條不一樣的光明大路,是一件很棒的事。所以,查理,那裡面我獨自留在爸爸身邊,盡我所能,不要讓他走偏了,等待有一天,我可以更有影響力,然後期望有天運氣很好,或是他身體不舒服,或是——我也不知道——到時候我可以改變他的想法,讓他去做更好的事。」

「妳說妳沒辦法讀書,Liz。我看妳的圖書館,就是那個火焰旁邊的小洞吧。」

「要是可以讀真正的書就好了。我很想學習,查理。要不是爸爸的關係,我應該會更想學習——聽!爸爸的腳步聲!」

由於已過午夜,猛禽直接回巢,不再四處遊蕩。翌日中午,他又在六個快樂夥伴酒館現身,只不過,這次扮演一個他並不陌生的角色,驗屍陪審團前的證人。

Mortimer Lightwood先生除了身為證人之外,還兼任死者律師的角色,這一點報紙上刊有正式公告。警探先生也在場旁觀,只是觀察心得都深藏在心底。至於Julius Handford先生,由於已經提供了正確地址,而且根據回報,有能力支付住宿帳單,目前警方除了他的住址,以及平日生活極為低調之外,對他一無所知,因此未被傳喚出庭。他此刻只存在於警探先生的心底深處。

由於Mortimer Lightwood先生的證詞敘述了已故的John Harmon先生回到英國的緣由與經過,這樁案件引起了公眾的極大興趣。數日之內,他的故事在Veneering, Twemlow, Podsnap及緩衝客人等人的晚餐桌上,被他們各自衍生出各形各色荒謬絕倫的情節,彼此之間互相抵牾,甚至自相矛盾。

案件又因客船服務員Job Potterson與同船乘客Jacob Kibble先生的證詞而增添了不少趣味。證詞中,已故的John Harmon先生確實曾攜帶一只手提小皮箱上岸,箱中裝有他變賣土地所得的款項,現金總額超過七百英鎊。

除此之外,Jesse Hexam的經歷也吸引了不少眼球。許多人驚訝地發現他居然已經從泰晤士河中打撈出這麼多屍體。一位熱情的崇拜者,署名為「墳墓之友」(或許是某位殯儀業者)寄了十八張郵票及五封題為「閣下請看」的信件給《泰晤士報》編輯部,只為了讚揚他的這些功勞。

陪審團依據所呈證據,作出下列結論:
John Harmon先生之屍首被發現漂浮於泰晤士河中,全身嚴重腐敗且損傷甚重。該名John Harmon先生之死,顯係出於極可疑之情狀,但究竟是何人所為、或具體以何手段致死,陪審團並無確鑿證據可資斷定。

陪審團在判決之後附帶建議,懇請內政部懸賞以解開這個謎團(警探先生認為此舉極為明智)。不到四十八小時,就有公告發出:凡能破此懸案者,賞金一百英鎊,此外,除真兇外,任何共犯皆可獲全面赦免,諸如此類,悉依慣例。

這份公告促使警探先生更加認真研究,不時站在河邊的階梯與堤道上沉思,或乘船四處巡察,企圖將種種線索拼湊起來。不過,根據每個人拼湊線索的本領不同,你可能只得到「女人」與「魚」兩個毫不相干的部分,也可能拼出一條「美人魚」。而警探先生所能拼湊出的,充其量也只是一條美人魚。法官與陪審團自然不會相信這種無稽之談。

於是,如同那帶來謎團的潮水一樣,這起——人們俗稱為——「Harmon謀殺案」在城市與鄉間之間起伏流轉、浮沉跌宕,時而在宮殿,時而在貧民窟,時而在貴族與淑女仕紳之間,時而又在工人、鐵匠與搬運工之中流傳。經過一段漫長的「靜水期」後,終將隨波遠去,流入茫茫大海,杳然無蹤。





第4 THE R. WILFER FAMILY -- WILFER一家

Reginald Wilfer這個名字聽起來頗為高貴,初次聽到時,總讓人聯想到鄉間教堂裡的銅器、彩繪玻璃窗上的花飾卷軸,以及那些與征服者威廉一同遠征而來的De Wilfer家族。然而在族譜學上,有個相當耐人尋味的現象:從來沒有姓氏中包含「De」的人*跟隨其他貴族一同渡海而來。

然而,Reginald Wilfer一家其實出身與從事的行業都極其平凡,祖先已經好幾代在碼頭、稅務署與海關之間過著簡樸的生活,而現今的R. Wilfer,只是一名貧窮的職員。由於一家老小食指浩繁,薪水卻微薄得可憐;他窮到甚至連自己最卑微的願望都未能實現:期望有朝一日能穿上一整套全新的衣服,包括帽子與靴子。他的黑帽在他還買不起外套之前就已經變成棕色;長褲在他能買新靴子之前,接縫與膝蓋處早已磨得發白;靴子在他還沒來得及添購新褲子前便磨穿了;等到終於再輪到帽子時,那頂光亮的新帽底下遮蓋的,是多個歷經滄桑的「殘破古蹟」。

若是傳統印象中的小天使有朝一日能長大成人並穿上衣服,那或許就能被拍成Wilfer的寫真照。那圓潤、光滑、天真無邪的臉龐,即便沒受到鄙視,也總是被人以居高臨下的態度對待。若有陌生人在晚上十點左右走進他簡陋的小屋,看見他仍坐著吃晚餐,恐怕會大吃一驚。他的身材與一般青少年相差無幾,當年的老師若是在齊普賽街偶遇他,恐怕會忍不住當場拿起教鞭抽他幾下。簡言之,他的外貌恍若傳統印象中的小天使,只是頭上多了些白髮,臉上多了些憂慮,經濟狀況明顯陷入困境。

他性情害羞,極不願承認自己的名字叫Reginald,因為那名字對他而言太過高傲、太過自負。因此他簽名時僅用縮寫「R.」,真正的全名只在絕對保密的情況下才會透露給最親近的朋友。也因此,在敏星巷一帶,他的鄰居們喜歡以戲謔的方式,用各種「R」開頭的形容詞為他編造名字。

其中有些外號還算貼切,如「遲鈍的」、「靦腆的」、「紅潤的」、「圓滾滾的」、「成熟的」、「好笑的」、「沉思的」等;另一些則相差甚遠,如「狂怒的」、「喧鬧的」、「咆哮的」、「放蕩的」等。然而,他最廣為人知的綽號卻是「朗提*」。這個名字出自一位與藥材市場往來密切、性情豪爽的先生之手。那位先生某日擔任市場合唱團主唱,靈光乍現,拿這個詞當作副歌的開頭,結果從此名聲大噪。那首歌的副歌是這樣唱的:

「朗提 伊迪提 饒道道,
唱 圖德利 提德利 包凹凹。」

此後,人們稱呼他時,即使是公務上的小紙條,也常使用:「親愛的朗提」,但他依然一本正經地回覆:「R. Wilfer敬上。」

他在藥材公司「Chicksey, Veneering & Stobbles」任職。Chicksey與Stobbles原先是Veneering的老闆,但兩人的股份後來都被Veneering所吞併。Veneering起初只是他們的推銷員或代理商,卻在掌權後大肆炫耀,為公司增設了大量玻璃窗、法式拋光桃花心木隔牆,以及一塊雄偉巨大、閃亮無比的門牌。

某日傍晚,R. Wilfer鎖上書桌後,一邊動身回家,一邊將口袋裡的一串鑰匙當做陀螺把玩。他的家位於倫敦北方的霍洛威一帶,當時那裡仍與市區隔著一片田野與樹林。

在戰役橋與他所住的地區之間,有一片不毛之地,宛如「郊區的撒哈拉」,人們在那裡燒磚瓦、煮骨頭、拍地毯、倒垃圾、鬥狗,撿破爛的人將垃圾堆積如山。Wilfer沿著這片荒地邊緣走,望見窯火在霧氣中閃著駭人的紅光,深深嘆了口氣,搖了搖頭。

「唉!」他說,「事與願違,人算不如天算啊!」

帶著這句對人世的感嘆,深知這種體悟絕非他一人獨有,他咬緊牙關,快步回家。

Wilfer太太理所當然是個身材高挑、有稜有角的女人。既然她的丈夫長得宛如小天使般圓潤可愛,那她自然得在婚姻的對比法則下顯得莊嚴威儀。她習慣用手帕包住頭,在下巴底下打結。這方頭巾,再加上在室內也總戴著一雙手套,猶如一副她用來對抗不幸的鎧甲(每當情緒低落或遭逢困難時,她總會如此認為),以及一種正式服裝。因此,當Wilfer先生看見妻子身穿這副裝扮,英勇地將手中的蠟燭放在屋內,走下小前院的台階,準備為他打開大門時,他的心情不免有些低落。

大門似乎出了點問題,因為Wilfer先生停在台階上,直愣愣地望著門,回過神後驚呼:

「怎麼了?」

「啊,」Wilfer太太回答,「那個人親自帶著一副鉗子過來,再把它拆掉,然後拿走了。他說,反正他也不指望能收到門牌的錢,正好別人要訂做『女子學校』的門牌。所以,他拿去重鑄,對大家都有好處。」

「也許他說得沒錯,親愛的。妳覺得呢?」

「這個家是你作主,R.W.,」他妻子回應,「你決定怎麼做就怎麼做,不是由我決定。也許那個人把整扇門也一起拿走會更好?」

「親愛的,我們家沒門可不行啊。」

「不行嗎?」

「哎呀,親愛的!真的可以嗎?」

「你決定怎麼做就怎麼做,R. W.,不是由我決定。」說完這句唯命是從的話後,這位賢慧的妻子便領頭帶著他走下階梯,走進一間位於地下層前方的小房間,裡頭一半是廚房,一半是起居室。房間裡有一個大約十九歲的少女正與一位更年幼的女孩,同時也是Wilfer家中最小的成員,下著西洋跳棋。這位十九歲的少女身材與容貌都極為出眾,但臉上與肩頭上顯露出急躁而任性的態度(在她這樣年紀的女子身上,這些地方特別能表現出不滿的情緒)。

為避免篇幅冗長,不再一一詳述Wilfer這家人,當前只先說明其餘的孩子都以各種方式「在外闖蕩」,而且人數還不少。多到連當其中一位孝順的子女偶爾回鄉探望時,R. Wilfer往往會先在心裡暗自盤算一會兒,彷彿是在告訴自己:「喔!其中一個回來啦!」然後才出聲說:「你好啊,約翰。」或「你好,蘇珊。」對話內容則視情況而定。

「小豬們,」R.W. 說。「今晚過得如何?親愛的,我在想啊,」他轉向已端坐在角落、雙手已經脫下手套的Wilfer太太,「既然我們二樓的出租情況這麼好,就算有學生,現在也沒有地方讓妳教學——」

「送牛奶的人說,他知道有兩位家境很好的年輕女士正在尋找合適的房子,他已經拿了一張名片。」Wilfer太太以嚴肅而單調的語調打斷他,彷彿在朗讀國會法案一般。「Bella,告訴妳父親那是不是上週一的事。」

「可我們再也沒聽到那件事的後續了,媽咪,」年長的女孩Bella說。

「除此之外,親愛的,」她的丈夫特別強調,「妳沒有地方可以接待那兩位年輕人——」

「不好意思,」Wilfer太太再次插話,「她們不是年輕人。是兩位家境很好的年輕女士。Bella,告訴妳父親,送牛奶的人是不是這麼說的。」

「親愛的,那是同一回事啊。」

「並不一樣,」Wilfer太太以同樣威嚴而單調的口氣回應,「不好意思!」

「我的意思是,親愛的,從『空間』的角度來說是一樣的。一樣的。要是妳沒有空間安置兩位年輕的同胞,即使她們家境再怎麼好,順便一提,我一點也不懷疑她們的家境,這兩位年輕的同胞能住哪裡呢?我並不打算延伸到其他問題。只是單就這一點來說,」他以一種同時兼具安撫、恭維與辯解意味的語氣補充說——「我相信妳會同意的,親愛的——從同胞的立場來看。」

「我沒有什麼好說的了,」Wilfer太太一邊脫下手套,一邊以柔順又帶著放棄意味的語氣回應。「你決定怎麼做就怎麼做吧,R. W.,不是由我決定。」

此時,Bella小姐由於一口氣失去三顆棋,眼見對手即將登上王位,一時怒氣翻騰,猛地將棋盤連同棋子一起掃落桌面,她的妹妹只能跪下去撿拾。

「可憐的Bella啊!」Wilfer太太說。

「也許還有可憐的Lavinia吧,親愛的?」R.W.提議。

「不好意思,」Wilfer太太回應,「沒有!」。

這位高尚的女士有一項特殊專長,就是能以稱頌自己家族的方式,奇妙地平緩自己怨天尤人或追求名利的情緒;接下來,在這次的情況中,她準備要使出這項特技了。

「沒有,R. W.。Lavinia 沒有經歷過Bella 之前經歷過的考驗。你女兒 Bella 所承受的考驗,也許是無可比擬的,而她處理得,我不妨這麼說,非常高貴。要是你還記得全家之中只有你女兒 Bella一人穿著喪服,和她穿上這身衣服的原因,也還記得她當時是怎麼面對那些情況的話,R. W.,你再放心地來跟我說:『可憐的 Lavinia!』」

此時,跪在桌子底下的Lavinia小姐插嘴說,她不想被爸爸或被任何人「憐惜」。

「我當然知道妳不願意,親愛的,」她母親回答,「因為妳有一顆堅定勇敢的心。而妳姐姐Cecilia擁有另一種堅定勇敢和純粹奉獻的心,一顆美——麗的心!Cecilia 的自我犧牲展現出一個純潔又充滿女性美德的特質,很少有人能比得上,更從未有人超越。我現在口袋裡就有一封妳姐姐Cecilia寄來的信,是今天早上收到的——可憐的孩子,結婚三個月後才寄來!——她在信裡告訴我,她丈夫意外地必須收留落魄的姑媽。『但我一樣會對他忠貞不二的,媽媽,』她感性地告訴我,『我不會離開他,我絕不會忘記他是我的丈夫。讓他的姑媽來吧!』要是這不算感人,要是這不算是女性無私的奉獻——!」這位真誠的女士揮舞著她的手套,表示自己已無法再多說,隨即將手帕包在頭上,在下巴底下繫個比平時更緊的結。

此刻正坐在地毯上取暖的Bella,棕色的眼睛凝視著火光,嘴裡咬著一撮棕色的捲髮,先是大笑了幾聲,接著噘起嘴,哽咽了起來。

「我很肯定,」她說,「就算您一點也不憐惜我,爸比,不過我還是很肯定我是世上最不幸的女孩之一。您很清楚我們家有多窮。」(他很可能知道,畢竟原因相當明顯!)「我曾經短暫享受過有錢的生活,後來卻眼睜睜看著財富在我的眼前消失,然後我現在還得穿著這身可笑的喪服——我討厭死它了!——像個根本沒結過婚的寡婦。而您卻不憐惜我——不,您有,您有。」

她突然改口,是因為看到父親的表情。她停下來,用盡全力摟住他,害他差點窒息,接著在他臉頰上親了一下,再輕拍了幾下。

「您應該憐惜我的,爸比,您也知道。」

「親愛的,我當然憐惜妳。」

「對,您就是應該這樣。要是他們當初不來煩我,也別告訴我那些事,我的心情就不會這麼糟了。可是那個討厭的Lightwood先生偏偏覺得,他有責任寫信通知我我可以得到哪些東西,然後我被迫只能甩掉George Sampson。」

這時,Lavinia從桌下救出最後一顆棋子後,冒出頭來插嘴說:「Bella,妳根本不在乎George Sampson。」

「我有說我在乎嗎,小姐?」她再度噘起嘴,嘴裡依舊含在她的捲髮。「George Sampson非常喜歡我,非常欣賞我,而且不管我對他做什麼,他都願意包容。」

「妳一點都不尊重他,」Lavinia再次插嘴。

「我有說我尊重他嗎,小姐?我又不是要假裝對 George Sampson有感情。我只是說,有George Sampson總比沒有好。」

「妳根本沒讓他知道妳這麼想,」Lavinia又補了一句。

「妳這小丫頭,實在是蠢得要命,」Bella回應,「不然妳就不會說出這種幼稚的蠢話。妳指望我怎麼做?等妳成年了再說吧,不要批評妳根本不懂的事,妳只會暴露妳的無知!」她隨即又哽咽了起來,不時咬著自己的捲髮,停下來看看又咬掉多少。

「真是太倒楣了!世界上沒有比我更倒楣的人了!要不是這麼荒謬,我也不會這麼難受。一個陌生人要來娶我,不管他喜不喜歡都得做,這實在很荒謬。明知道我們見面會多麼尷尬,明知道我們兩個根本沒辦法假裝對彼此有好感。明知道我一定不會喜歡他——我怎麼可能喜歡他?就像在遺囑裡留一打湯匙給他,一切都事先安排好,像一包橘子乾那樣。還說什麼柳橙花呢!我再說一次,真的很倒楣!不過這些荒謬的地方可以用錢來彌補,因為我愛錢,也需要錢——超級需要。我討厭貧窮,而我們窮得可恥,窮得可恨,窮得可悲,窮得可惡。看看我!所有荒謬的事情全都還在,現在又加上這身荒謬的喪服!說實話,當Harmon兇殺案鬧遍全城,人們還在猜是不是自殺的時候,我敢說酒館和俱樂部裡那些不要臉的傢伙一定拿這倒楣鬼開玩笑,說他寧願跳河也不要娶我。他們會這麼說,一點都不奇怪!我一點都不意外!我真心覺得,這是天底下最不公平的事,而我是全世界最不幸的女孩。想想看一個沒結過婚的寡婦是怎樣的情況!想想看,到頭來還是跟以前一樣窮,還得穿著這身喪服替一個我從沒見過的男人守喪。要是我真的見到了——這個傢伙——我一定會討厭他!」

年輕女士的哀歎此刻被打斷了,因為有人用指關節輕敲半掩的房門。那個指關節其實已經敲了兩三次,只是先前都沒人聽見。

「是誰?」Wilfer太太以宣讀法條的語氣說。「進來!」

一位紳士走進來,與此同時,Bella小姐輕聲驚呼,瞬間從壁爐前的地毯上跳起,手忙腳亂地將嘴裡的捲髮放回脖子上適當的位置。

「我上來時,女僕為我開門,並指引我到這個房間,說有人等著見我。很抱歉,我應該請她先通報一聲。」

「不好意思。」Wilfer太太回應,「沒事。這兩位是我的女兒。R.W.,這位紳士就是租下二樓房間的先生。你這時間才會在家,所以他約好今晚這時間見面。」

一位皮膚黝黑的紳士,年紀至多三十歲,外貌神采奕奕,可以稱得上英俊,然而舉止卻極不得體,拘謹、矜持、羞怯、扭扭捏捏。在他開口與一家之主說話前,他的目光短暫落在Bella小姐身上,隨即垂向地面。

「既然我對房間狀況以及租金都很滿意,Wilfer先生,我想我們就寫個兩三行備忘錄,付上訂金,就能正式成交了吧?我希望能儘早把傢俱運進來。」

在他這段簡短的說明中,小天使對著椅子做了好幾次圓乎乎的示意手勢,於是紳士坐了下來,一隻手遲疑地搭在桌角,另一隻手則遲疑地將他的帽沿抬至唇邊,遮掩著他的嘴。

「這位紳士,R.W.,」Wilfer太太說,「打算按季租下房間。雙方都需要在季末前提出通知。」

「請問先生,」房東含蓄地問,帶著理所當然的語氣,「是否有推薦函?」

「我認為,」那位紳士停頓片刻後回答,「推薦函並非必要。老實說,也不太方便,因為我在倫敦人生地不熟。我不要求您推薦,也許因此,您也不需要向我索取。這樣雙方都算公平。事實上,我對彼此都有信心,因此我願意預付您希望的任何金額,而且還準備把我的傢俱寄放在此。然而,假如你們的經濟狀況有些拮据——這只是個假設——」

Wilfer先生因為心虛而臉紅,Wilfer太太立即從角落開口支援(她總是站在最莊嚴的角落),以低沉的聲調說:「完全——正確。」

「——哎呀——那些傢俱可能會不見。」

「也對!」Wilfer先生愉快地說,「鈔票和個人物品確實就是最好的推薦函。」

「您覺得它們真的是最好的嗎,爸比?」在壁爐圍欄邊暖腳的Bella小姐眼睛直盯著火堆,低聲問。

「算是最好之一了,親愛的。」

「我原本以為拿出常見的那種很容易。」Bella甩了甩她的捲髮。

聽她說話時,紳士自始至終都靜靜坐著,一言不發,沒有抬頭,也沒有改變姿勢,臉上專注的神情相當明顯。不久後,未來的房東接受了他的提案,並拿出書寫用具準備完成這筆交易。房東伏案書寫的期間,他依然沉默不語。當兩份協議書都完成時(房東書寫時,猶似某位天使般的抄寫員,使用一種一般常被認為不太可靠,實則一點也不含糊的『古典名作風格』),雙方當事人各自簽了名,Bella則在旁輕蔑地見證整個簽約的過程。簽約的雙方分別是R. Wilfer與John Rokesmith先生。

輪到Bella簽名時,Rokesmith先生起身站著,手依舊像先前坐著時那樣遲疑地放在桌上,同時偷偷地端詳著她。他望著標致的身影俯向紙面說:「我要簽在哪裡,爸比?這個角落嗎?」望著棕色秀髮垂落,掩蓋住俏麗的臉龐;望著筆勢俐落、對女性而言顯得頗為大膽的簽名,隨後,兩人的目光對上了。

「非常感謝您,Wilfer小姐。」

「感謝?」

「您費了不少心。」

「簽我的名字?嗯,當然。不過我是你房東的女兒,先生。」

簽約流程進行至此,只剩下付出八枚金幣作為斡旋金、收好協議書、約定傢俱與本人抵達時間,以及離開這些程序,而Rokesmith先生將這一連串動作執行得極為笨拙,最後由房東送出門外。最後當R. Wilfer手持燭台回到家人的懷抱時,他發現這個懷抱相當激動莫名且焦慮不安。

「爸比,」Bella說,「我們的房客是殺人犯。」

「爸比,」Lavinia說,「我們遇到強盜了。」

「看他那副樣子,一輩子都沒辦法正眼看人!」Bella補充。「沒看過這麼沒用的人。」

「親愛的孩子們,」她們的父親說,「他是一位內向的紳士,尤其是在妳們這樣的年輕女孩面前更是如此。」

「亂講!我們的年紀,」Bella不耐煩地大叫。「跟他有什麼關係?」

「再說,我們也不是同一個年紀——是哪個年紀?」Lavinia問。

「不用妳管,Lavvy,」Bella回嘴,「等妳到了可以問這種問題的年紀再說。爸比,記住我的話!不知道怎麼回事,我就是對Rokesmith先生非常反感和不信任,我們之間遲早會出事!」

「親愛的孩子們,」這位天使般的家長說,「我和Rokesmith先生之間有一件價值八枚金幣的交易。如果你們也同意這份合約的話,那麼晚上就會有大餐出現。」

這句話巧妙且愉快地轉移了話題。在Wilfer家中,美食十分罕見。每天晚上十點,桌上就只有荷蘭乳酪,這件事常讓Bella那對帶著小酒窩的肩膀忍不住表達不滿。事實上,那位樸實的荷蘭商人自己似乎也知道乳酪種類太過單一,因此每回出現在這家人面前時,臉上屢屢帶著幾分抱歉的汗水。

經過一番比較小牛排、胰臟與龍蝦三者之間的優劣後,這家人宣布最終獲勝者是小牛排。Wilfer太太隨即莊嚴地脫下手帕與手套,作為準備煎鍋前的儀式性動作,而R.W.本人則親自外出採買食材。

他很快就回來了,小牛排裝在一片鮮嫩的高麗菜葉裡,旁邊還依偎著一片火腿。火爐上的煎鍋裡迅速傳出悅耳的旋律,有如演奏著應景的舞曲,火光則在桌上兩瓶裝滿美酒的酒瓶間隨著音樂舞動。

Lavvy負責鋪好桌布;Bell則因被公認為家中最亮眼的成員,坐在最舒服的椅子上,用雙手替自己的頭髮再添一層波浪,期間偶爾對晚餐發表幾句意見,例如:「媽咪,要煎得很焦喔。」或對妹妹說:「把鹽罐擺正,小姐,別像隻懶貓一樣。」

與此同時,她的父親坐在刀叉前面等著出菜的期間,一邊讓Rokesmith 先生的金幣在手中叮噹作響,一邊提到那六枚金幣正好用來付給他們的房東,接著將金幣在白色桌布上整齊地堆成一疊。

「我討厭我們的房東!」Bella說。

但她一注意到父親臉色暗沉了下來,便走到他身旁坐下,接著用叉子的柄替父親整理頭髮。為家人梳整頭髮是她寵愛家人的方式之一——也許是因為她自己的頭髮太漂亮,占去了她大半的注意力。

「您值得擁有一棟自己的房子對吧,可憐的爸比?」

「親愛的,我並不比任何人更值得擁有一間房子。」

「至少,對我來說,我比任何人都更想要一間房子,」Bella一邊抓著父親的下巴,一邊將他亞麻色的頭髮往上豎,「我真是心疼把這些錢交給那個吞噬一切的怪物,明明我們家很需要——所有的東西。要是您說(因為您一定想這樣說,我知道您想這樣說,爸比)『這樣既不合理也不正當,Bella,』那麼我就會回答,『也許沒錯,爸比——很可能——但這就是貧窮的後果之一,我徹底恨透了貧窮——這就是我的情況。』好了,您看起來真好看,爸比。您怎麼一直都沒有這樣梳頭髮呢?小牛排來了!牛排要是沒有煎得很焦,媽咪,我可不想吃,還得特地再拿回去煎一煎。」

然而,小牛排確實煎得夠焦,非常符合Bella的胃口,於是這位年輕女士優雅地吃光牛排,繼而享用了桌上兩瓶佳釀:一瓶蘇格蘭啤酒,一瓶蘭姆酒。在熱水與檸檬皮的輔助下,後者的香氣瀰漫了整個房間,特別是在壁爐旁濃得化不開。此時若有風拂過屋頂,想必會像隻巨大的蜜蜂在這個美妙的煙囪口飛舞流連,再帶著一縷醉人的香味離去。

「爸比,」Bella一邊啜飲芬芳的美酒,一邊烤暖自己最愛的腳踝,「您猜老Harmon先生為什麼要把我當個傻子玩弄(更別提他自己了,他都死了)?」

「很難說呀,親愛的。自從他的遺囑公布以來,我已經不知道告訴妳多少次了。我想我這輩子和那位老先生說過的話連一百個字都不到。如果他只是心血來潮想給我們一個驚喜,那他確實成功了。他的確做到了。」

「我記得他第一次注意到我的時候,我正在跺腳尖叫,對吧?」Bella看著自己的腳踝。

「妳當時正用妳小小的腳跺地,用妳小小的聲音尖叫,還特地把妳的帽子扯下來,用來打我,」她父親回應時,這段回憶彷彿讓手中的蘭姆酒更加回味無窮,「有個星期天早上,我帶妳出去散散步,因為我沒有照妳想要的路走,妳就發了很大的脾氣。老先生當時就坐在附近的長椅上,對我們說:『她是個好女孩,非常好的女孩,很有前途的女孩!』妳當時確實是這樣沒錯,親愛的。」

「然後他問了我的名字,是嗎,爸比?」

「他先問了妳的名字,親愛的,再問我的。之後的幾個星期天早上,只要我們走那條路,就會遇見他,然後——然後其實就這樣,沒別的了。」

由於蘭姆酒和水都喝完了,於是R.W. 頭往後仰,並將杯子倒扣在自己的鼻子和上唇上,巧妙地表示他的杯子見底了,若是Wilfer太太願意再添一杯,那就太好了。但這位女英雄卻只是簡短地說了句「該睡覺了」,於是瓶子被收走,全家各自就寢。她宛如畫中某位嚴肅的聖人,或寓言中慈愛的褓姆,以天使般的儀態帶頭回房。

「到了明天這個時候,」兩個女孩單獨待在她們自己的房間時,Lavinia說,「Rokesmith 先生就會來這裡割我們的喉嚨了。」

「就算這樣,妳也不用擋住我的光。」Bella反駁。「這也是貧窮的後果之一!想想看,一個頭髮這麼漂亮的女孩,竟然只能用一支小小的蠟燭和幾吋大的小鏡子來梳頭!」

「就算梳頭的東西這麼糟,Bella,妳還不是用那些頭髮迷倒了George Sampson。」

「妳這個不要臉的小丫頭。用頭髮迷倒了George Sampson!在妳可以迷倒別人——以妳的說法——以前,別跟我說什麼迷倒人,小姐。」

「也許時候已經到了。」Lavvy甩了甩頭髮後,小聲嘀咕。

「妳說什麼?」Bella尖聲問。「妳說什麼,小姐?」

Lavvy不願重複,也不願解釋,Bella於是又繼續梳理頭髮,不時顧影自憐,悲嘆身為窮人的悲哀,例如沒衣服可換、沒外出服可穿、沒飾品可打扮、沒寬敞的梳妝臺,只有一個討人厭的箱子,還被迫收留可疑的房客;最後一項,也是所有抱怨中的最高潮,她極力強調——Julius Handford先生這世上若有雙胞胎兄弟,而那人又剛好就是John Rokesmith先生的話,她絕對會更加哀怨。






第5BOFFIN'S BOWER Boffin的草棚

在一間離卡文迪什廣場不遠的轉角屋,一棟典型的倫敦建築對面,一個裝著木腿的男子在那裡坐了好些年。天冷時,他會將僅存的那隻腳放進籃子裡,靠下面的方式維生——每天早上八點,他拄著木腿跛行到轉角處,帶著一張椅子、一個曬衣架、兩個木架、一塊木板、一個籃子,以及一把傘,上述這些全都綁在一塊。將這些物品分開後,木板和木架可以組成一張檯面;籃子裡裝著幾份用來販售的水果和糖果,同時也當做他的暖腳爐;曬衣架展開後可以陳列半便士情歌歌譜,也兼作屏風;放在屏風後的小凳子便是他一整天的據點。無論晴雨都能看見那個男子在那個點位上做生意。他將木凳靠在路燈柱上,有了得以靠背的地方,接著就依據兩種不同情境行事:下雨時,他將傘撐開,為貨物擋雨,卻沒遮自己;天晴時,他就收起那把褪色的傘,用一段毛線綁緊,橫放在木架底下,猶似一棵被迫過度生長、失去顏色與爽脆的萵苣。

他在這個轉角的地權是日積月累緩步建立起來的。他從未離開過原本的位置半寸;最初只是羞怯地占據了靠著房屋一側的角落,冬天時狂風怒吼,夏天時則塵土飛揚,在任何時節都算不上討喜。當主要街道仍是一片風平浪靜時,隨風飄零的稻草與紙片卻時常在這個角落不停打轉,最後甚至形成風暴;而灑水車,彷彿醉意朦朧或是近視嚴重,總愛在這個轉角處橫衝直撞,導致泥濘不堪,與此同時,其他地方卻乾淨得很。

在他的小攤子前方,掛著一塊看似隔熱墊的小告示牌,上面有他自己寫的小字:

跑腿打雜
盡忠職守

確實執行
專屬於您
您謙卑的僕人

Silas Wegg

隨著時間推移,他的心裡不僅確立了自己是這間轉角屋指名專用的跑腿工(即便他一年接到的委託不到六次,而且還只是某個傭人的代替者),甚至認定自己是隸屬於這棟房子的僱員,必須保持忠誠。

基於這個原因,他總是將這棟房子稱為「我們的房子」。即便他對屋內委託的事務大多是憑空猜測且全然錯誤,依然堅稱自己與這家人關係密切。出於同樣的信念,但凡他看到屋內任何人出現在窗邊,總會脫帽致意。

然而,他對這家人的了解少得可憐,於是替他們取了一些自創的稱呼,例如「伊莉莎白小姐」、「喬治少爺」、「珍姨」、「Parker叔叔」——除了最後一個之外,其餘的完全沒有任何根據——因為無法了解,他自然也只能這樣。

對於這棟房子本身,他也將前面提到的創造力發揮得淋漓盡致。他從未踏入屋內,只能在僕人出入口看到一條粗大的黑色排水管,從門頂上一路延伸到潮溼的石板走廊,恍若一隻吸附在房子上方的水蛭,與房子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但這並不妨礙他按照自己的構想來安排房子的內部。那是一棟巨大而陰暗的房子,有著許多昏暗的側窗和空無一物的後院。為了讓房子的外觀與內部布局彼此吻合,他在腦中費盡心思規劃。然而,一旦規劃完畢,他心中十分滿意,堅信自己即使蒙著眼睛也能在屋內行動自如:從高聳屋頂上被鐵欄桿封住的閣樓,一直到大門前那兩個鐵製熄燈器——彷彿在請求每位熱情如火的訪客,入內之前務必先自行熄火。

Silas Wegg的這個小攤,毋庸置疑,是倫敦所有簡陋小攤中品質最低劣的。光是看他的蘋果就臉頰發痛,看他的柳橙就腸胃不適,看他的堅果就牙齒痠痛。他每每將堅果隨意堆成一小坨,上面再放著一個木製小量杯。量杯內部空間完全看不清楚,卻聲稱符合《大憲章》所規定的一便士份量。

不管是不是因為東風太大——畢竟這個角落面朝東——他的攤位、他的貨物、以及他本人,全都乾得像撒哈拉沙漠。Wegg是個樹瘤般的男人,紋理細密扎實,臉龐以極堅硬的材料雕成,表情就如同守夜人的響板一樣呆板。他笑的時候,臉上會出現幾下抽動,響板也跟著彈起。說句老實話,他整個人簡直跟木頭沒兩樣,彷彿天生就該長出那條木腿,更富於想像的人或許會覺得——他的身體發展進程若是沒被打斷——約莫再過六個月,他長出一雙完整的木腿也是理所當然的。

Wegg先生善於觀察,或者用他自己的話說,「特別會留心注意」。他每天都坐在自己的小凳上,背靠著燈柱,向所有熟悉的過路人打招呼;他無比自豪自己能將打招呼這件事做到因人而異、揮灑自如,例如,向牧師打招呼時,他會用一種帶著世俗的恭敬,卻又混入些微教堂默念的方式點頭;向醫師打招呼時,他則會用一種表示信任的方式鞠躬,用以尊重與感謝對方熟知自己的五臟六腑;遇到達官貴人時,他樂於卑躬屈膝;至於Parker叔叔,由於他是位軍人(至少他認定如此),他會將手張開,貼到帽緣,致上標準的軍禮,只可惜那位不聲不吭、眼神惡狠、滿臉火氣的老先生似乎不怎麼領情。

Silas販售的商品中,就只有薑餅不是硬的。有一天,一個可憐的小孩子買走了一塊濕答答(且狀態慘不忍睹)的薑餅馬以及一個黏踢踢的薑餅鳥籠,這些其實已經在攤子上擺放多日。不久後,Wegg從凳子底下拖出一個鐵盒,準備補充這些可怕的商品。剛想掀開盒蓋往裡瞧的那一瞬間,他戛然而止,開始自言自語:「噢!你又來啦!」

他這句話中暗指的對象是一位身穿喪服、肩膀寬圓、身形偏側、步伐從容、走路姿態卻頗為滑稽的老頭。他身穿海軍雙排扣大衣,手戴園丁厚手套,拄一根大木杖,腳踩厚重長靴,腿包厚皮革護腿。無論是打扮還是身形,他都看似一隻堆疊多層厚皮的犀牛,臉頰、額頭、眼皮、嘴唇、甚至耳朵上,全是皺摺。然而在他的寬邊帽以及蓬亂眉毛底下的,是一雙明亮而熱切的灰色眼睛,投射出孩子般好奇的目光。整體看來,是個相當古怪的老頭。

「你又來啦。」Wegg先生再次低聲說。「你現在是什麼來頭?是來搞笑的,還是怎樣?你是剛搬來這一帶,還是說其實住在別區?你有自己的財產嗎,我對你鞠躬會不會根本就白費力氣?好吧!我就先賭一把!就先給你鞠個躬吧。」

說完,Wegg將鐵盒放回原處,起身替另一個倒楣的孩子設下薑餅陷阱。他向老頭行禮,而對方回應:

「早啊,先生!早啊!早啊!」

(「叫我先生!」Wegg心想,「不過沒什麼回報。浪費了一個鞠躬!」)

「早啊!早啊!早啊!」

「這隻老公雞看起來精神還不錯嘛。」Wegg先生又低聲說,「先生,您早。」

「你還記得我?」那位新朋友停下從容的偏側步伐,站在攤位前,以中氣十足且十分友善的語氣問。

「先生,我注意到您這星期從我們家門口經過好幾次了。」

「我們家?」老頭跟著說,「意思是——?」

「沒錯。」老頭以右手食指笨拙地指向街角那棟房子時,Wegg點點頭。

「哦!那麼,他們現在給你的酬勞是多少啊?」老頭猶如抱著嬰兒般將那根木杖夾在左臂下之後,好奇地追問。

「我替我們家工作,」Silas語帶著保留,冷冷地回答;「酬勞還沒算清。」

「喔!還沒算清?不會吧!還沒算清。喔!——早啊!早啊!早啊!」

「看來是個老瘋子,」對方緩步離開時,Silas心中開始修正先前的正面看法。但過沒多久,那人又折回來問:

「你的木腿是怎麼弄來的?」

Wegg先生對這種私人的問題頗為惱火,回答:「發生意外。」

「你喜歡它嗎?』

「呃!至少不用替它保暖,」由於問題太過離奇,Wegg先生一臉無奈地回答。

「他不用,」對方抱著木杖複誦,「他不用——哈!——哈!——替它保暖!你聽過Boffin這個名字嗎?」

「沒有,」Wegg先生在這番盤問下開始坐立不安,「我完全沒聽過Boffin這個名字。」

『你喜歡這名字嗎?」

『呃,不喜歡,」Wegg先生回嘴,再度逼近崩潰邊緣;『我沒辦法說我喜歡。』

「你為什麼不喜歡?」

「我不知道為什麼,」Wegg先生幾近發狂,『不過我就是完全不喜歡。」

「好吧,我要告訴你一件會讓你為剛才的回答感到遺憾的事,」陌生人微笑著說,『我叫Boffin。」

「那我也沒辦法!」Wegg先生回應,語氣頗為無禮,「就算可以,我也不會喜歡。」

「不過你還有另一個機會,」Boffin先生依然微笑著說,「你喜歡Nicodemus這個名字嗎?想一想。Nick,還是Noddy。」

「這不是個好名字,先生,』Wegg先生坐回他的凳子上,語氣坦率、溫和,卻略帶憂鬱,「我不會希望任何我尊敬的人用這名字叫我,不過也許有人不像我這麼反感——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他補充說明,並預先回答之後可能的問題。

「Noddy Boffin,』那位先生說,「Noddy。這是我的名字。Noddy——或Nick——Boffin。你叫什麼名字?」

「Silas Wegg——我不知道,」Wegg先生打起精神,再次採取剛才的預防措施,「我不知道為什麼叫Silas,也不知道為什麼叫Wegg。」

「聽著,Wegg,」Boffin先生將木杖抱得更緊,『我想跟你做個交易。你還記得你第一次看到我是什麼時候嗎?」

Wegg直怔怔地看著他,神情柔和了些,似乎若有所思,也似乎嗅到了利益。「讓我想想。我不太確定,不過我平常對事情都會特別留心注意。是某個星期一早上嗎?那時候賣肉的小伙子到我們家拿訂單,順便跟我買了一份歌本。他不太了解那個曲調,所以我就唱了一遍給他聽?」

「沒錯,Wegg,沒錯!不過他不只買一份。」

「對,的確,先生;他買了好幾份;他想把錢花得有價值,所以就請我幫他選。我們一起把這堆歌本挑了一遍。不得不承認是這樣沒錯。那時候他大概是站在這裡,我大概是在這裡,而您呢,Boffin先生,就跟您現在一模一樣,夾著同一根木杖,用一樣的背影朝著我們。的——確——是這樣啊!」Wegg先生往Boffin先生的前後都各瞄了幾眼,想好好確認一下這個奇妙的巧合,『完全一樣的背影!』

「你覺得我當時在做什麼,Wegg?」

「我猜,先生,您大概是在街上東看看,西看看吧。」

「不對,Wegg。我是在聽。」

「真的假的?」Wegg先生半信半疑地說。

「我可不是在偷聽,Wegg,那是因為你那時候在唱歌給那個賣肉的聽。你不會在街上唱什麼秘密給賣肉的聽,對吧。」

「我記得我是沒幹過這種事啦,」Wegg先生謹慎地說,『不過也不是不可能。人說不準哪天會想做什麼。」(這麼回答,是為了不想錯過Boffin先生剛才提出的交易。)

「好,」Boffin重申,「我那時候專心聽著你們唱歌。然後你——你還有沒有別的凳子?我有點喘不過氣。」

「我沒別的椅子了,這張您隨便坐,」Wegg把凳子讓出來,『我站著反而舒服。」

「天啊!」Boffin先生坐下後大喊,語氣裡滿是享受,不過仍像抱著嬰兒般摟著他的木杖,「這地方真舒服啊!左右兩邊被這些歌謠包圍著,就像書頁做的遮光板一樣!哎呀,真是妙極了!」

「要是我沒聽錯,先生,」Wegg先生一手扶著他的攤位,身子微微前傾靠近這位轉移話題的Boffin,一邊小心翼翼地提醒,「您剛才似乎提到心裡想做個買賣?」

「我正要說呢!好啦,我要說了!我想說的是,那天早上我聽你們唱歌的時候,是帶著崇拜,甚至是讚嘆的心情。我心裡想:『這個人裝著木腿——一位文學家裝著——』」

「不——不完全是那樣的,先生,』Wegg說。

「哎呀,你知道每首歌的名字和旋律;要讀要唱哪一首,只要戴上眼鏡就行了!」Boffin先生大喊,「我可是親眼目睹了這一切!」

「好吧,先生,」Wegg先生心領神會地點點頭,「那我們就說是文學吧。」

「『一位文學家——裝著一條木腿——所有的印刷品都向他敞開大門!』我那天早上就是這麼想的。」Boffin先生一邊接著說,一邊身子向前探出,右手盡全力畫出一個大弧形,對兩旁的曬衣架視若無物。「『所有的印刷品都向他敞開大門!』事實不就是這樣嗎?」

「當然是這樣沒錯,先生,」Wegg先生謙虛地承認,「我相信英格蘭的印刷品沒有一篇是我沒辦法對付的。」

「當場嗎?」Boffin先生問。

「當場。」

「我就知道!想想看。我呢,沒有木腿,而且所有的印刷品把我關在門外。」

「真的嗎,先生?」Wegg先生益發洋洋自得。「疏忽了教育?」

「疏——忽——了!」Boffin特別強調。「那根本不夠形容。隨便舉個例子,如果你拿個B給我看,要不是因為我自己的名字是Boffin,不然我也看不懂。」

「哎呀,先生,」Wegg先生略加鼓勵地說,「這也算不錯啦。」

「算不錯,」Boffin回答,「不過我敢發誓還遠遠不夠。」

「也許對於一個求知的心靈來說,這還不夠理想,先生。」Wegg先生承認。

「聽我說。我已經不做生意了。我和Boffin太太——Henerietty Boffin——她父親叫亨利,母親叫海蒂,她的名字就是這麼來的——我們靠一位已故的監護人的遺囑過活,生活還算不愁吃穿。」

「那位監護人過世了,先生?」

「天哪,我剛才不是說了嗎?一位已故的監護人?聽著,現在才叫我去研究什麼字母表或文法書,已經太晚了。我老了,只想輕鬆一點,不過我又想看點書——一些精彩刺激的書,一些像是倫敦市長遊行那麼狀態的書集。」(大概本意想說壯觀,卻誤說成狀態*)「那種跟你的看法一拍即合,然後一直陪在你身邊的書。我怎樣才能得到那樣的書呢,Wegg?方法就是,」他用木仗頭輕敲對方胸口,「付錢給一個真正有資格的人,按時薪(比方說兩便士)請他過來唸給我聽。」

「咳!真是受寵若驚啊,先生,」Wegg先生開始以全新的眼光看待自己。「咳!這就是您剛才提到的交易嗎,先生?」

「沒錯。你喜歡嗎?」

「可以考慮看看,Boffin先生。」

「我呢,」Boffin先生大方地說,「可不想把一位文學家——還帶著木腿——綁得太死。半個便士的時薪差異,我不會和你計較。等你把這家的活兒做完,時間由你自己選。我住在梅登巷那頭——朝哈洛威那個方向——只要往東偏北走。你從這裡收工以後,就可以過去。」

「一小時兩便士半,」Boffin邊說邊從口袋裡掏出粉筆。從凳子起身後,在凳面上以自己的方式計算:「兩條長的加一條短的——兩便士半;兩條短的是一條長的,兩條長的加兩條長的是四條長的——這樣就五條長的;一星期六個晚上,每晚五條長的,」他分別畫下記號,「總共加起來是三十條長的。剛好整數!半克朗!」

Boffin先生指向那個可觀又美滿的結果之後不久,便用微濕的手套將這些圖案抹掉,接著又坐回凳子上。

「半克朗,」Wegg先生邊沉思邊說。「沒錯。(其實不算多,先生。)半克朗。」

「一週,你要知道。」

「一週。沒錯。至於智力方面的負擔嘛,您有沒有想過詩歌呢?」Wegg先生邊沉思邊問。

「那會更貴嗎?」Boffin先生問。

「會更貴,」Wegg先生回應。「因為一個人要是每晚都研讀詩歌,那麼他理應得到補償,才能彌補他的費心勞神。」

「說實話,Wegg,」Boffin說,「我倒是沒想過詩歌,除非是這樣的情況:——如果你偶爾剛好心情不錯,願意給我和Boffin太太唱上一兩首你的歌謠,那麼我們也算是順便沾點詩歌啦。」

「我明白您的意思,先生,」Wegg說。「不過畢竟我不是專業的音樂人士,不太願意做這種承諾,因此,要是我剛好讀到詩歌,希望你們可以用朋友的身份來看待我。」

一聽到這番話,Boffin先生眼睛一亮,真誠地握住Silas的手,表示這遠遠超過他的要求,他實在非常感激。

「Wegg,你覺得這個條件如何?」Boffin先生問,語氣中滿是焦急。

Silas以一貫拘謹的態度激發了對方的渴望,再加上已經差不多摸清了眼前這個人,於是此時便以極為寬宏大量的姿態回答:

「Boffin先生,我從不討價還價。」

「『我早就該想到你!』Boffin先生帶著讚賞的語氣說。『不會的,先生。我沒跟人討價還價過,也永遠不會。因此,我現在就坦率公平地跟你達成交易——用雙倍的價錢!』」

Boffin先生似乎對這個結果始料未及,但臉上洋溢著滿意的笑容。他說:「Wegg,你比我更清楚這價錢應該是多少。」說完,又與他握了握手。

「你可以今天晚上就開始嗎,Wegg?」他緊接著問。

「可以,先生。」Wegg先生淡定回答。「如果您希望這樣的話,我絕對沒問題。您準備好必要的工具——一本書了嗎,先生?」

「拍賣會買的。」Boffin先生說。「八冊。紅皮金邊。每一冊上面都繫著紫色書帶,可以標出你讀到哪裡。你聽過這本書嗎?」

「書名是什麼,先生?」Silas問。

「我以為你不用問就知道哪一本書呢。」Boffin先生略帶失望地說。「它的名字是《羅—申—帝—國—的—衰—亡》*。」(Boffin先生小心翼翼地跨過這幾塊石頭。)

「啊,的確!」Wegg先生點點頭,露出一副和善且認同的神情。

「你知道這本書吧,Wegg?」

「我最近沒有說是整本透徹讀過它,先生,」Wegg先生回答,「因為忙於其他事務,Boffin先生。不過知道這本書?那本世所周知的羅申帝國衰亡史?當然,先生!從我還沒您手杖高的時候就聽過了。打從我大哥離開我們老家去當兵的時候就聽過了。以前有一首歌謠描述了這段往事:」

「『在那小屋門前,Boffin先生,


有個女孩正跪著;


她高舉一條雪白的圍巾,先生,


(我大哥注意到)那圍巾在微風中飄動。


她為他低聲祈禱,Boffin先生;


一段他聽不見的祈禱。


而我大哥則倚著他的劍,Boffin先生,


拭去一滴淚。』」

對這段家庭往事以及Wegg先生友善的態度,尤其是他這麼快就唸起詩歌,Boffin先生深受感動。於是他再次與這位裝著木腿的騙子握手,懇請他確認開始時間。Wegg先生回答八點。

「我住的地方,」Boffin先生說,「叫做『草棚』。『Boffin的草棚』這名字是我們買這間房子的時候,Boffin太太取的。要是你晚上離那附近差不多一英里,或是一又四分之一英里的時候,遇到有人不認得這名字(應該沒幾個人認得),就沿著戰役橋的梅登巷往上走,問一下『和諧監獄』在哪兒,你就會找的到。我會等你來,Wegg,」Boffin先生滿懷熱情地拍拍他的肩膀說,「非常期待。在你到我家以前,我的心裡可沒辦法平靜。印刷品的大門馬上就要在我的眼前敞開。今晚,一位文學家——還帶著一條木腿——」他以欣賞的眼神望著那件裝飾品,恍若它大大提高了Wegg先生的學養——「就要開始帶我體會全新的生活了!再握一次手吧,Wegg。早啊!早啊!早啊!」

對方漫步離開後,只剩Wegg先生獨留在攤位。他隱身到屏風之後,掏出一方看似懺悔者用的小手帕,緊捏住自己的鼻子,若有所悟。緊抓著鼻子的同時,也若有所思地朝大街盡頭看了好幾眼,追隨著Boffin先生逐漸消逝的身影。然而,無比凝重的神情盤據在Wegg的眉宇之間。因為,即便他心中十分清楚,這種淳樸憨厚的老頭相當罕見、這種利潤豐厚的機會相當難得,而且將來或許能從中獲得遠超目前所估計的利益,但他絲毫不願承認這份新工作其實遠遠偏離他的專長或荒誕至極。甚至只要有人膽敢質疑他對那八冊《羅申帝國衰亡史》的熟稔程度,Wegg先生也不惜當場與對方激烈爭辯。他的臉色異常肅穆、陰沉、甚至駭人,原因並不是他懷疑自己,而是因為深知有必要搶先消除別人對他的所有疑慮。由此,他與那些為數眾多的騙子如出一轍,不僅極力在鄰人面前維持體面,對自己也同樣不放過。

Wegg先生胸中湧出一股莫名的傲氣,那是一股優越感,儼然自詡為受邀擔任闡述神祕知識的官方解說人。這股傲氣無法促使他的生意更加興隆,反而造成阻礙,因此那隻木製量杯一天裝過的堅果數量若還能更少,那天就真的會發生。然而當黑夜女神降臨,用迷濛的雙眼凝望著他一瘸一拐地走向Boffin的草棚時,他也同等興奮。

那座草棚與羅莎蒙德*在城堡迷宮中的隱居地一樣難找。Wegg先生抵達指定區域之後,詢問了六、七次草棚的所在地,卻毫無結果。直到他想起「和諧監獄」這個說法,才總算讓一位嗓音嘶啞的紳士和一頭驢子從滿頭霧水中恍然大悟

「哎,尼是縮老Harmon家,對吧?」那位嗓音嘶啞的紳士手拿胡蘿蔔當鞭子,駕駛著一輛驢子拉的小貨車。「尼怎麼不早縮?Eddard跟我剛好會經過那裡!上來吧。」

Wegg先生照做了,那位嘶啞的紳士隨後將他的注意力引向同行的第三者。

「喂,尼瞧瞧Eddard的耳朵。尼剛剛說的是什麼來著?小聲點。」

Wegg先生低聲說:「Boffin的草棚。」

「Eddard!(眼睛盯著他的耳朵) 往Boffin的草棚走!」

Eddard雙耳平貼,毫無動靜。

「Eddard!(眼睛盯著他的耳朵) 往老Harmon家走。」Eddard耳朵霎時直豎,向前猛衝,過程中Wegg先生的話被震得七零八落。

「那裡——以前——是——監——獄嗎?」Wegg先生死命抓住車身。

「也不算真正的監獄啦,不是尼跟偶會被關進去的那種,」他的同伴回答。「大家這麼叫,是因為老Harmon自己一個人住在那裡。」

「那——為什麼——叫它——和諧——監——獄?」Wegg問。

「因為他跟誰都合不來。有人故意開他的玩笑。Harmon的監獄;和諧監獄。聽起來差不多嘛。」

「你認識——Boff——in——先生——嗎?」Wegg再問。

「那當然!這一帶每個人都認識他。Eddard也認識他。(眼睛盯著他的耳朵。)Eddard,Noddy Boffin!」

這名字帶來的效果十足,Eddard後蹄淩空一踢,整顆頭竟瞬間消失,速度巨幅提升,顛簸也隨之更加劇烈, Wegg先生也因此不得不一心一意抓穩車身,而放棄了追問這番對Boffin的「致敬」究竟是恭維還是奚落。

不久,Eddard在一座大門前停下,Wegg立即識相地從貨車後方滑下。他一落地,這位車夫便揮舞著胡蘿蔔大喊:「晚飯,Eddard!」轉瞬間,老人、後蹄、貨車與Eddard一同躍上了半空,恍惚立地羽化飛天。

Wegg推開半掩的大門,映入眼簾的是一大片空地,四面高牆環繞,數座烏黑而高聳的土丘拔地而起、直插雲霄。通往草棚的小徑在月光下清晰可辨,兩側有一行行破陶片埋在灰燼裡引領向前。沿著小徑迎面而來的一道白影,並非什麼幽魂,而是Boffin先生特意為了求知,身穿輕便的白色短罩衫,打扮得清爽自在。他熱情真誠地迎接這位文學家友人,引領他走進草棚,並引見Boffin太太——一位身形豐腴、面色紅潤、神情愉悅的女士,身穿(令Wegg先生驚愕不已)低胸黑緞晚禮服,頭戴大型黑天鵝絨帽和羽飾。

「Wegg,這位是Boffin太太。」Boffin說。「她在時尚界可以說是明星。她做得非常出色,名聲不錯。至於我嘛,是還沒那麼時髦啦。Henerietty,老婆子,這位就是要唸羅申帝國衰亡史給我們聽的先生。」

「希望這對你們兩位都有幫助。」Boffin太太說。

他從未見過如此奇特的房子,比起其他Wegg去過的地方,這裡更像是一間裝潢奢華的業餘酒館。壁爐兩側各有一張木長椅,前方各放著一張相呼應的桌子。其中一張桌上,那八冊書平鋪成一排,猶似一列伽凡尼電池*;另一桌上,幾只矮胖的酒瓶外形誘人,彷彿踮起腳尖,隔著一排玻璃杯與一盆白砂糖,向Wegg先生拋眉送眼。爐台上,水壺冒著蒸汽;壁爐前,小貓安然歇息。面對著火爐,兩張長椅之間放著一張沙發、一張小桌子與一把腳凳,形成專屬於Boffin太太的中心區域。客廳傢俱價格不菲,品味與色彩卻極為俗豔,更與長椅和天花板上火焰熊熊的瓦斯燈格格不入。地上鋪著一張繁花似錦的地毯,但百花地毯僅延伸到腳凳的位置,並不如一般所見鋪設到壁爐邊,其餘部分則鋪著細沙與木屑。Wegg先生也驚喜地注意到,百花地毯這一頭擺設著一只玻璃箱,裡頭陳列著鳥類標本與蠟製水果這類空心的裝飾品;另一頭植物中止的區域,則設有一座補償作用的置物架,一大塊酥派、一大塊上好的燻肉與形形色色的實體食物就擺放在架上顯眼的位置。客廳本身很大,但樓層不高。老式窗戶邊的厚重窗框以及圓拱天花板上的厚實粗梁,在在都顯示出這曾經是一棟頗具地位且卓乎不群的鄉間老房子。

「你喜歡這地方嗎,Wegg?」Boffin先生驀然發問。

「我非常欣賞這地方,先生,」Wegg說。「這壁爐邊特別舒適,先生。」

「你懂這些擺設的意思嗎,Wegg?」

「嗯,整體來說,先生,」Wegg先生頭部微微側彎,開始緩慢、若有所思地說,如同那些習慣閃躲的人常有的開場,但對方立即打斷他:

「你不懂,Wegg,那我來解釋給你聽。這些擺設是我跟Boffin太太協議好的。就像我提過的,Boffin太太是時尚界的明星,我現在還不是。我只要求舒適,而且是那種我有能力享受的舒適。那麼,好吧。我們為這個問題吵架有什麼好處?我們住進這間Boffin草棚以前從沒吵過架,現在住進這草棚以後,為什麼反倒要吵?於是,Boffin太太照她的方式擺設她那一半的房間;我也照我的方式擺設我這一半。這樣我們就可以同時擁有交流(沒有Boffin太太我肯定會憂鬱發狂)、時尚,還有舒適。要是哪天我變得更時尚,那Boffin太太的部分就會更往前;要是Boffin太太哪天不像現在這麼時尚,那她的地毯就會往後縮。要是我們倆一直維持現狀,那我們就會一直像現在這樣。來,老婆子,親一個。」

臉上永遠掛著笑容的Boffin太太走上前來,伸出豐滿的手臂挽住了丈夫的手臂,非常樂意地照辦了。時尚,也就是她的黑天鵝絨帽和羽飾,試圖阻止她的動作,但在數次掙扎後,理所當然地被擠扁了。

「那麼,Wegg,」Boffin先生抹一抹嘴,一臉神清氣爽地說,「你現在開始了解我們的真面目了吧。這草棚是個迷人的地方,不過你得慢慢地欣賞它。這地方的優點是要一點一點發現的,每天都會有新的驚喜。每一座土丘上都有一條彎彎曲曲的小路,每一刻都會讓你對這院子和周遭環境有不同的感覺。走到頂,可以看到四周鄰近的房舍,那景致真是無與倫比;往下看著Boffin太太已經去世的父親(從事犬類食品買賣)的土地,那些地方看起來就像是你自己的一樣。那座高土丘的頂上,還有一座格子窗的涼亭。要是夏天的時候你不在那裡大聲唸幾本書,當然還有,作為朋友,不吟詩做對幾句,那可就不要怪我啊。好啦,你要唸什麼?」

「謝謝您,先生,」Wegg回答,彷彿說書對他而言不是什麼新奇的事。「我說書通常需要喝點琴酒加水。」

「保持嗓子濕潤,對吧,Wegg?」Boffin先生天真且急切地問。

「不——不是,先生,」Wegg冷靜地回答。「我不會那麼形容,先生。我會說,它讓器官更圓潤。圓潤,我會用這樣的詞,Boffin先生。」

他木然生硬的自負與狡詐,與受害者欣喜萬分的期待步調一致;他唯利是圖的腦海中浮現出種種藉由這層關係牟利的方式,但再多的幻想也遮掩不了一個最駑鈍的騙子的直覺反應:他絕不能讓自己顯得太廉價。

至於Boffin太太的「時尚」,比起世人平時崇拜的那位無情女神*,倒算是寬容許多。她並不禁止自己替這位文學家貴賓調製飲品,也不拒絕詢問對方是否合口味。在Wegg親切地答覆,並坐上那張他專屬的文學長椅後,Boffin先生便好整以暇地坐在對面的長椅,興致勃勃地等著當聽眾。

「讓你沒辦法抽菸真是抱歉啊,Wegg,」他邊說邊填滿自己的菸斗,「不過你沒辦法同時做兩件事。哦!還有件事我忘了說!要是你哪天晚上進到這裡的時候,看到哪個架子上有什麼東西吸引你,就說一聲。」

Wegg原本正要戴上眼鏡,立馬放下眼鏡,輕快地說:

「您看穿我的心思了,先生。是我的眼睛騙了我嗎?上頭的那個東西是——一個派嗎?不可能是派吧。」

「是派沒錯,Wegg,」Boffin先生略微不自在地瞥了一眼那堆《帝國衰亡史》。

「是我的鼻子聞不出水果味了嗎?那不是蘋果派吧,先生?」Wegg問。

「是小牛肉火腿派。」Boffin先生說。

「真的嗎,先生?說真的,先生,要找到比小牛肉火腿派更好的派,可真不容易啊。」Wegg感性地點點頭。

「要來一點嗎,Wegg?」

「感謝您,Boffin先生,既然是您邀請,那我就不客氣了。若是別人當下要請我,我可不會答應,但您不一樣,先生!——再說,在有火腿的情況下,肉凍,尤其是加上一點鹽,對器官也有潤澤作用,非常、非常潤澤。」Wegg並沒有說明是哪個器官,只是一派輕鬆地含糊帶過。

於是,那個派被端了下來,接著可敬的Boffin先生也端出了耐心,一直等到Wegg用刀叉將那道點心吃完。在此期間,他把握機會向Wegg解釋,雖說把櫥櫃裡的東西這樣擺在外頭並不算真正「時尚」,但他(Boffin先生)認為這是待客之道。理由是,與其對來客含糊其辭地說:「樓下有些吃的東西,要不要拿點上來?」不如採取更大膽、更實際的說法:「你就沿著架子看過去,要是有什麼看上眼的,就叫人拿下來。」

幾經波折,Wegg終於推開盤子,戴上眼鏡;Boffin先生點起了他的菸斗,目光炯炯地望向他眼前的新世界;Boffin太太則以時尚的姿勢斜靠在沙發上,若聽得進去便會成為聽眾,若聽不進去便會睡著。

「咳!」Wegg開口說,「這一章,Boffin先生、夫人,是《衰亡史》第一冊的第一章——」說到這裡,他盯著書看了好一會兒,乍然停住。

「怎麼啦,Wegg?」

「呃,我突然想起來,您知道嗎,先生,」Wegg以看似坦率、實則試探的語氣說(又打量了那本書幾眼),「今天早上您犯了一個小錯,本來我想提醒您的,只是後來給忘了。我記得您說的是『羅申帝國』,對吧,先生?」

「這個是羅申,不是嗎,Wegg?」

「不,先生。是羅馬。羅馬。」

「有什麼差別呢,Wegg?」

「差別,先生?」Wegg 先生一時語塞,眼看就要崩潰,忽然靈光一閃。「差別,先生?您這問題可真讓我為難了,Boffin 先生。這樣說吧,這個差別最好等到改天Boffin 太太不在場的時候再談。Boffin太太在場的情況下,先生,我們還是別提為妙。」

Wegg 先生就這樣以近乎騎士風範的姿態化解了自己的窘境。不但如此,他還不斷以充滿男子漢氣概的體貼語氣重複:「Boffin太太在場的情況下,先生,我們還是別提為妙!」這舉動反倒讓Boffin陷入尷尬的局面,深感自己剛剛的問題十分丟人現眼。

接著,Wegg 先生乾脆且堅定地開始執行他的任務,縱橫馳騁,暢所欲言,無論哪種艱深晦澀的詞彙,人名、地名一律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只不過,他被哈德良、圖拉真和安東尼諸帝*名諱搞得有些暈頭轉向;讀到波利比烏斯*時更是踉蹌(他唸成「波莉·比厄絲」,Boffin先生還以為她是一位羅馬處女,而 Boffin太太則認為這名字正是剛才必須避而不談的罪魁禍首)。唸到提圖斯·安敦寧·畢尤*時,他幾乎人仰馬翻;讀到奧古斯都*時又重新順暢起來;最後,康茂德*那段也順利跨過去了。至於他將康茂德說成「康茂狄厄絲」時,Boffin先生認定這傢伙根本配不上自己的英國血統,而且「完全沒有活出他名字的本分」來治理羅馬人民。當這位人物去世時,Wegg先生也結束了首次朗讀。

早在朗讀結束前,Boffin太太的蠟燭就已多次被她頭上那頂跌宕起伏的黑絲絨圓片完全遮蔽了。若不是她頭上的羽飾一著火就發出濃烈的燒焦味,適時如同興奮藥一般刺激她的神經,這景象或許會相當駭人。Wegg先生一路機械性的朗讀,盡力不被文章內容干擾,因此朗讀結束後仍一派神清氣爽;然而,反觀另一面,Boffin先生可慘了。他不久後便放下未抽完的菸斗,此後只能直怔怔地瞪大雙眼,被羅馬人種種窮兇極惡且混亂無序的駭人行徑震得魂不附體,最後連向他的文學家朋友道晚安、說一句「明天見」都不知從何說起。

「康茂狄厄絲,」在送走Wegg並關上大門後,Boffin先生邊凝望著月亮邊喘息:「康茂狄厄絲這傢伙居然在那個鬥獸場裡一次就打了七百三十五個回合!真夭壽,好像這還不夠嚇人一樣,康茂狄厄絲在另外一場居然一次就幹掉了一百頭獅子!真夭壽,好像這還不夠嚇人一樣,維特餓死*(這名字真貼切)居然可以在七個月內吃掉價值六百萬英鎊的食物!Wegg倒是唸的輕鬆自在,不過以我的靈魂發誓,就算對我這種老江湖來說,這些也都是一個個嚇破膽的故事。雖說康茂狄厄絲已經被勒死了,不過我還真看不出怎樣才可以變更好。」Boffin先生哀愁地走向他的草棚,一邊還搖著頭補上一句:「我今天早上還真沒想到書裡面居然藏著這麼多嚇人的東西。不過既然都捲進來了,我也只能捨命陪君子了!」





第6CUT ADRIFT 流離失所

「六個歡樂搬運工合夥酒館」,正如前文提過,外觀有如水腫的酒桶,早已進入一種頤養天年但老當益壯的狀態。整棟建築沒有一處地板是平坦的,也很難找到一條筆直的通道,然而它卻比許多更整潔、更體面的酒館活得更久,目前看來也還會繼續撐下去。

從外觀看來,它是一堆由一扇又一扇的臃腫窗戶層層鋪疊得狹窄又歪斜的木板,好似將一坨搖搖欲墜的橘子層疊起來,再外掛一個懸在水面上的詭異木製陽台;事實上,整棟屋子,包括屋頂上那支終日嘎嘎作響的旗杆,確實是懸在水面之上,只是懸了那麼久,恍惚淪落為一名懦弱的跳水者,站在岸邊猶豫彷徨許久,卻永遠也不會跳下去。

以上描述的是六個歡樂搬運工合夥酒館面河的那一側。相對於那一面,建築物的背面收縮得過頭,儘管主要入口設在這一面,看起來恰似一個直立起來、以最寬的一端站在地上的熨斗握柄。這支握柄位處一片如同叢林般錯綜複雜的院落與小巷底部;這片叢林宛如天羅地網般將酒館團團圍住,導致門外連一寸的空地都沒有。

基於上述原因,再加上漲潮時酒館幾乎與河面齊平,每回酒館裡的一家大小需要洗滌衣物時,大多會直接在吧檯和房間裡拉起晾衣繩,再將洗好的衣物掛上晾乾。

六個歡樂搬運工合夥酒館的壁爐框架、樑柱、隔板、地板、房門全是木製的。這些傢俱即便年邁,卻依舊混雜著部分年輕時的荒唐記憶。許多地方像老樹般盤根錯節、變形開裂;節瘤從中恣意凸出;隨處可見某個角落曲折盤繞,彷彿已經恢復成了樹枝原貌。

在這種恍若返老還童,回到第二次童年的狀態中,它自有一種氣息,以自己的方式滔滔不絕地訴說著過往的生活。歡樂搬運工合夥酒館的老顧客們常常這樣說,也並非毫無道理:每回烈日當空,陽光直射在某些木板的紋理上時,尤其是在吧檯轉角那座老舊的胡桃木櫥櫃上頭,你隱約可以瞧見一片小森林,裡頭一株株猶如原始母樹的小樹木,蓊蓊鬱鬱、枝葉繁茂。

六位歡樂搬運工合夥酒館是一處能融化人心的所在。吧檯內部的空間並不比一輛出租馬車大多少,但沒有人會希望它更大一些,因為那狹小的空間被一樽樽肥墩墩的小酒桶、繪滿一串串耀眼假葡萄的水果酒瓶、一袋袋的檸檬、一籃籃的餅乾、一排排為客人斟酒時,會恭敬低頭的啤酒拉把、舒適角落裡的一塊塊起司,最後還有靠近爐火,更舒適的一個角落裡,老闆娘將桌布永遠鋪得整整齊齊的小桌子,所圍繞。這片避風港以一道玻璃加半扇門與粗俗的世界相隔,門上鑲著鉛製的窗台,方便來賓放上酒杯,短暫歇息一會;然而從那半扇門之上滿溢而出的舒適感無比豐沛,縱使顧客們站在昏暗又透風的通道上喝酒,身旁還不斷有其他客人進進出出、摩肩接踵而過,卻總會沉浸在一股迷人的錯覺之中,恍惚間還以為自己正坐在吧檯裡面。

除此之外,六個歡樂搬運工合夥酒館的酒桶與座位都面向河流;窗上紅色的窗簾,與常客們的鼻頭顏色相互輝映;爐邊備有舒適的錫製爐台,形狀像極了高頂圓錐帽,頂端特意做成這般模樣,好讓它們在溫熱麥芽酒,或加熱那些甘甜醇厚的飲品,如 Purl、Flip 與 Dog's Nose時,能自行探入燒紅的煤炭深處,尋找最熾熱的角落。

這些低聲唱和的飲品之中,最熱門的就是酒館的招牌,名稱就刻在酒館的門柱上,溫柔地挑弄著你的渴望:晨曦初露。看來苦艾酒必須在一大早飲用最為美味。雖說「早起的鳥兒有蟲吃,早釀的苦艾酒有顧客來」,至於一大早喝酒對胃部是否真的有明確的益處,在此也無從判斷。

接下來只剩一點需要補充:在這支熨斗握柄的內部,吧檯的對面有一間極為狹小的房間,形狀宛如一頂三角帽,沒有任何太陽、月亮或星辰的光線能直接照進裡面,然而在煤氣燈的照耀下,人們迷信地將這裡視為一處恬適且隱逸的聖所,門上就寫著它誘人的名字:「恬逸」。

歡樂搬運工合夥酒館唯一的經營者兼經理,Potterson小姐,端坐在她的王座,也就是吧檯之上,威嚴無比。一個男人若不是已經喝到爛醉,到達徹底發瘋的程度,絕不會妄想與她唇槍舌戰。

她自稱Abbey Potterson小姐,於是一些住在河邊,腦袋混濁不清(就像河水一樣)的人便異想天開地認為,由於她散發出的尊嚴與堅毅氣質,Abbey這個名字肯定是源自西敏寺,或者與這座教堂有關聯。

但事實上,「Abbey」只不過是Abigail 的簡稱。六十餘年前,她以這個名字在萊姆豪斯教堂中受洗。

「聽清楚了,Riderhood,」Abbey Potterson小姐的食指在半門上直指著他說,「我們酒館不缺你一個客人,老實說,大家寧可要你站的位置,也不要你的陪伴。既然你在不在這裡其實都沒差,你喝完眼前這一品脫啤酒之後,今晚就休想再喝到一滴酒。好好品嚐吧。」

「可是您也知道,Potterson小姐,」這話說得極其卑微,「要是我行為端正,您也不得不賣酒給我,小姐。」

「我不得不賣嗎!」Abbey意味深長地說。

「沒錯,Potterson小姐,因為,您看,法律——」

「在這裡,我就是法律,老兄,」Abbey小姐反駁,「要是你對這點還有任何懷疑,我很快就會讓你親眼見識一下。」

「我可從來都沒說過我懷疑啊,Abbey小姐。」

「最好是這樣。」

至高無上的Abbey將顧客的半便士丟進收銀箱後,隨即坐上爐火旁的椅子,繼續方才看到一半的報紙。她身材高挑、姿態筆挺、容貌出眾,只是神情嚴厲,比起「六位歡樂搬運工合夥酒館」的女掌櫃,她更像一位女教師。半門另一側的那名男子是個在河邊討生活的人,斜眼帶著狡黠的笑意看著她,神態宛若一個失寵受罰的學生。

「您對我太苛刻了,Potterson小姐。」

Potterson小姐繼續讀她的報紙,眉頭緊鎖,毫不理會,直到他低聲說:

「Potterson小姐!夫人!我可不可以私下跟您說句話?」

這時Potterson小姐才勉強轉動眼珠,側眼瞄向這名哀求者,看著他一邊用指節連敲自己額頭底部,一邊連番點頭哈腰,彷彿在請求准許他一頭翻過半門,撲向吧檯裡頭。

「怎樣?」Potterson小姐的語調簡短生硬,與她修長的身材形成對比,「有屁快放。快說吧。」

「Potterson小姐!夫人!請原諒我冒昧請教一件事,您是對我這個人有意見嗎?」

「當然。」Potterson小姐說。

「您是害怕——」

「我一點也不怕你,」Potterson小姐打斷他,「如果你指的是這個。」

「不是啦,我不是這個意思啦,Abbey小姐。」

「那你到底是什麼意思?」

「您對我真的很殘酷、很苛刻耶!我只不過是想問一下您會不會擔心——不然至少是相信或猜測——我太常來這裡,害你們店的生意不好?」

「你為什麼想知道這個?」

「呃,Abbey小姐,恕我直言,我沒有冒犯的想法,我只是很好奇為什麼您的酒館不歡迎我這樣的人,卻偏偏歡迎像Gaffer那樣的人。」

女主人臉色一沉,眉宇間掠過一絲困惑:「Gaffer沒有去過你去過的地方。」

「您指的是奎德監獄嗎,小姐?也許沒有。他只不過是運氣好,有人懷疑他做過更嚴重很多的醜事。」

「誰懷疑他?」

「也許很多人。我很肯定至少有一個,那就是我。」

「你算哪根蔥,」Abbey Potterson小姐再次輕蔑地皺起眉頭。

「我以前是他的搭檔。聽著,Abbey小姐,我以前是他的搭檔。所以我比世上任何人都更清楚他的底細。聽好了!我以前跟他搭檔過,而我懷疑他。」

「那麼,」Abbey小姐的神情比先前更陰沉、更困惑,「你這是在指控你自己。」

「不是啦,Abbey小姐。該怎麼說呢?這樣說好了,我跟他搭檔的時候,從來都沒辦法讓他滿意。為什麼我總是沒辦法讓他滿意?因為我運氣很差,因為我找的不夠多。那他的運氣呢?一直都好。聽好了!一直都好!啊!Abbey小姐,很多行業是靠運氣吃飯的,不過也有不少是運氣加上技術的。」

「老兄,有人會懷疑Gaffer找東西的本事嗎?」Abbey小姐問。

「可能是有本事『安排』他找到的東西吧,」Riderhood邊說邊搖他那顆令人倒胃的頭。

Abbey小姐皺眉直瞪著他,他則陰鬱地斜眼看著她。「要是你每個晚上、每次漲潮都在河上混,然後想在河裡找個男的或女的,Abbey小姐,只要事先把一個男的或女的敲昏了,再把他們丟進河裡,運氣就會好很多啦。」

「我的老天啊!」Potterson小姐不由自主地驚呼了一聲。

「聽著!」對方身子向前探過半扇門,對吧檯裡頭狠嗆,他的聲音粗啞,宛如喉嚨裡被塞了一支船上的拖把一樣,「我說話算話,Abbey小姐!而且聽著!我會盯著他不放的,Abbey小姐!還有聽著!總有一天一定會輪到我把他鉤起來,就算要等二十年也沒關係!他算什麼東西,因為他有女兒,就可以有特別優待嗎?我又不是沒女兒!」

他故作瀟灑地說著這番話,口氣比一開始進來時更亢奮、更兇狠,隨後端起他的酒杯,搖搖擺擺地進了內室。

Gaffer並不在場,但Abbey小姐的學生倒是來了不少。這些人一旦到了該聽話的時刻,便表現出極為順從的態度。時鐘敲響十點,Abbey小姐出現在門口,對一名穿著褪色紅外套的人說:「George Jones,時間到了!我跟你太太說過你會準時回家。」Jones乖乖起身,向眾人道聲晚安後,便回家去了。

十點半時,Abbey小姐再次探頭進來說:「William Williams、Bob Glamour,還有Jonathan,你們也該走了。」William Williams、Bob Glamour與Jonathan一同溫順地告辭離去,轉眼消失無蹤。

令人驚奇的可不只這樣。吧檯前有個傢伙臉上的酒糟鼻微帶酡紅,頭上的帽子熠熠生輝,猶豫了好一會兒之後,向跑堂小伙計又點了一杯琴酒加水;Abbey小姐見到這一幕,沒送上酒,反倒親自現身,對他說:「Joey船長,你已經喝得夠多了。再喝可就對你沒好處了。」這位船長沒有提出半句抗議,只是緩緩地搓了搓膝蓋,隨後望著火爐發呆,除此之外,其餘眾人也低聲附和:「對啦,船長!Abbey小姐說得對。聽Abbey小姐的準沒錯,船長。」

不僅如此,船長順從的舉動並沒有讓Abbey小姐的警覺稍減,反倒更加銳利;她環顧這群學生畢恭畢敬的臉孔,又發現了另外兩位需要告誡的年輕人,於是她奉勸他們:「Tom Tootle,下個月就要結婚的年輕人,這時間該在家裡睡覺啦。還有你,Jack Mullins,用不著推他,我知道你明天一早就要開工,這話也是對你說的。所以,來吧!乖孩子們,晚安!」

一聽到這些話,Tootle滿臉漲紅,望向Mullins,這時Mullins也滿臉漲紅,回望Tootle,兩人一時間不知誰該先起身。最後他們終於同時站了起來,一臉傻笑地走了出去,Abbey小姐則緊跟在後。她在場時,現場客人可沒人敢放肆地跟著笑。在這樣的一家店裡,那位穿著白圍裙、將襯衫袖子緊緊捲在裸露肩膀上的跑堂小伙計,只是一種暗示著「必要時可能動用武力」的宣示與形式。打烊時刻一到,最後的客人全都井然有序地魚貫而出;Abbey小姐則站在吧檯的半扇門旁,主持一場閱兵與解散的儀式。

眾人紛紛向Abbey小姐道晚安,Abbey小姐也一一回禮,唯獨Riderhood例外。精明伶俐的跑堂小伙計在一旁冷眼旁觀,心中頓時領悟了一件事:這個人從此以後將永遠被逐出六個歡樂搬運工合夥酒館的大門了。

「喂,Bob Gliddery,」Abbey小姐對跑堂小伙計說,「快跑一趟Hexam家,跟他的女兒Lizzie說我想跟她談談。」

Bob Gliddery以堪稱楷模的速度飛快出門又回來,Lizzie也緊跟在後。進門時,兩名酒館的女僕酒吧正在火爐旁那張舒適的小桌上,為Potterson小姐擺放熱香腸配馬鈴薯泥作為晚餐。

「進來坐下吧,孩子。」Abbey小姐說,「要不要吃點?」

「不用了,小姐,謝謝。我已經吃過晚飯了。」

「我想我也吃過了,」Abbey小姐將沒動過的盤子推開,「而且吃得太多了。我的心情不太好,Lizzie。」

「對不起,小姐。」

「那麼,老天在上,」Abbey小姐話鋒一轉,「妳為什麼要這麼做?」

「我這麼做?小姐!」

「好了,好了,別露出那副驚訝的表情。我是該先解釋一下的,不過我做事一向喜歡跳過一些步驟,說話也比較嗆。喂,那邊的Bob Gliddery,把門鎖上,然後下去吃你的晚飯。」

一方面是晚飯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她說話夠嗆,Bob欣然應允。轉瞬間,靴子的聲音已經下樓,一路直往河邊而去。

「Lizzie Hexam啊,Lizzie Hexam,」Potterson小姐開始說,「我到底給過妳多少次機會,讓妳擺脫妳父親,好好過日子?」

「很多次了,小姐。」

「很多次?沒錯!我對妳說這些話,簡直就跟對著那些從我們酒館後面經過的輪船鐵煙囪說話一樣沒用。」

「不是這樣的,小姐,」Lizzie抗辯,「那樣的話就太不懂感恩了,我很感謝您。」

「我發誓我為自己這麼關心妳,感到有點丟臉,」Abbey小姐激動地說,「因為要不是妳長得夠標致,我才不信我會做這些事。妳怎麼就不能長得醜一點呢?」

Lizzie對這個棘手的問題無言以對,只能帶著歉意望著她。

「不管怎樣,妳偏偏就不醜,」Potterson小姐接著說,「所以這也就不用再說了。我只能照妳實際的樣子來看妳,而我確實也是這麼做。那妳是打定主意,要繼續這麼固執囉?」

「我不是固執,小姐。」

「那是(我猜妳是說)堅持囉?」

「對,小姐。就是不變了。」

「從來沒有一個固執的人,會承認自己固執的!」Potterson小姐揉了揉她氣急敗壞的鼻子,「要是我固執,我一定會承認,可我只是嘴巴嗆,這是兩碼子事。Lizzie Hexam啊,Lizzie Hexam,再想一想吧。妳知道妳父親最糟糕的一面嗎?」

「我知道父親最糟糕的一面嗎?」她雙眼圓睜,複誦了一遍。

「妳知道妳父親給自己招來了哪些嫌疑嗎?妳知道現在外頭對他有哪些猜疑嗎?」

回想起父親種種過往言行,少女心中沉重不堪,目光緩緩滑落。

「說吧,Lizzie。妳知道嗎?」Abbey小姐催促她。

「請您告訴我,那些嫌疑是什麼,小姐。」沉默了一會兒後,她直盯著地板說。

「這些話對一個女兒來說並不容易說出口,不過還是非說不可。有人覺得,妳父親對有些他發現的死人動了手腳,那些人本來可能不會死。」

她聽見這番話時,心中暫時放下了重擔,因為她知道這些指控不是真的,跟事實完全不同。Abbey小姐看到她有這樣的反應十分驚訝。她的視線迅速上升,搖了搖頭,帶著幾分勝利的神情,差點笑了出來。

「那樣說的人,根本不了解父親!」

(「她居然能這麼心平氣和,」Abbey小姐心想,「實在是超乎尋常的平靜!」)

「而且也許,」Lizzie乍然靈機一動,「是對父親懷恨在心的人;是曾經威脅過父親的人!小姐,是Riderhood嗎?」

「嗯,沒錯,就是他。」

「果然!他原本是父親的搭檔,父親後來跟他斷絕往來,所以他現在就來報復。父親跟他決裂的時候,我剛好在旁邊,他那時候氣得不得了。而且,Abbey小姐!——請您一定要答應我,除非有充分的理由,否則絕對不要把我接下來說的話告訴別人,好嗎?」

她俯身過去,附耳低語。

「我答應妳。」Abbey小姐說。

「父親在橋附近找到屍體的那個晚上,大家才發現Harmon被謀殺了。我們準備要划船回家的時候,Riderhood划著船從黑暗的地方悄悄地冒出來,這種情況後來又發生了好幾次。大家費盡心力想要查清那樁命案,卻一直沒辦法找出真相時的時候,我心裡總會忍不住想:會不會其實是Riderhood自己犯下了那樁命案,然後故意讓父親去發現屍體呢?之前光是想到這種事都覺得很邪惡又殘忍。不過既然現在他打算把罪推到父親身上,我回想了一下,反而覺得那個想法可能是真的。會不會是真的?這個念頭……是死者放進我心裡的嗎?」

她提出這個問題時,彷彿不是在問酒館的女主人,而是在問壁爐裡的火焰,隨即一臉苦惱地環顧著這間小小的酒吧。

然而,Potterson小姐宛如一位經驗老到的女教師,習慣將學生的注意力拉回書本上,意圖以塵世的角度來看待這件事。

「妳這可憐的傻孩子,」她說,「難道妳看不出來?妳一旦對其中一個人抱持特定的懷疑,無可避免地也會對另一個人產生全面的懷疑。他們曾經一起做事,所以他們那些不正常的往來肯定也持續了好一段時間。就算真相跟妳心裡想的一樣,他們兩個一起做過的事,他們自然心裡有數。」

「小姐,您說這樣的話表示您並不了解我父親。真的,真的,您不了解他。」

「Lizzie啊,Lizzie,」Potterson小姐說。「離開他吧。妳不用跟他完全決裂,只要先離開他。妳離他遠一點會過得比較好。不是因為我今晚告訴妳的那些事——我們先不管那些,也希望那些不是真的——而是我之前勸過妳的那些話。姑且先不管妳漂亮的臉蛋,我喜歡妳這孩子,也想幫助妳。Lizzie,聽聽我的勸。別放棄自己的人生,孩子,聽我的勸妳就可以過體面和幸福的生活。」

在她真誠而理性的諄諄告誡聲中,Abbey小姐的語調逐漸轉為呢喃細語,甚至還摟住了少女的腰。然而,少女卻只回答:「謝謝您,謝謝您!我沒辦法。我做不到。我不可以去想這件事。父親受到的壓力越大,就越需要我支持他。」

於是,Abbey小姐,正如所有死板固執的人軟化下來時一樣,因為覺得自己的付出未獲得預期的回應,因而受挫,態度重新變得冷硬。

「我已經盡力了,」她說,「既然妳一意孤行,妳就只能靠妳自己了。妳自己鋪的床,妳就得自己躺上去。告訴妳父親一件事:他不能再來這裡了。」

「噢,小姐,您要禁止他來這裡,這個我唯一確定他很安全的地方?」

「我們這間合夥酒館,」Abbey小姐回應,「為別人著想,也得為自己著想。在這裡建立規矩,讓合夥酒館成為如今的模樣,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要維持這樣的規矩,可是不分日夜啊。合夥酒館絕對不可以染上一絲一毫的污點,我可不想壞了我們的名聲。

我禁止Riderhood進這屋子,同樣也禁止Gaffer進這屋子。我一視同仁。聽了妳和Riderhood的說法以後,我覺得兩個人都很可疑。我不打算評判誰對誰錯。他們兩個根本半斤八兩,就是一路貨色,我不能讓合夥酒館也跟著被他們搞髒了。目前只能這樣了。」

「晚安,小姐!」Lizzie Hexam哀傷地說。

「哈!——晚安!」Abbey小姐搖著頭回答。

「請相信我,Abbey小姐,我還是真心感激您。」

「我願意相信許多事,」Abbey以端莊沉穩的口吻回應,「所以我也會試著相信妳,Lizzie。」

那晚Potterson小姐一口晚餐都沒有吃,尼格斯酒*也只喝了平時的一半。至於兩位女僕——兩位壯碩的姐妹,黑溜溜的雙眼又大又圓,紅撲撲的臉龐又亮又扁、圓鈍的鼻子、濃密的黑色捲髮,活像兩個玩偶——彼此心照不宣:太太今天肯定是被誰「倒梳頭髮」了。那位跑堂小伙子後來說,打從他已故的母親用火鉗刻意催他早點睡之後,已經很久沒有這麼匆忙上床睡覺了。

當Lizzie Hexam走出門外時,身後那扇門上鎖的聲音,讓她原先放鬆的心情徹底崩潰。黑夜尖銳刺耳、河岸荒涼淒楚,Abbey小姐手中鐵鍊的碰撞聲、門閂與鎖扣的擦刮聲,恍若不絕於耳的驅逐聲。陰沉的天空下,一陣晦暗不明的謀殺陰霾籠罩著她;潮水在她足邊拍打,她卻看不見那浪潮如何聚起;她的思緒也如那浪濤一樣,從幽暗的虛空中猛然襲來,重擊她的心。

她深信父親的嫌疑毫無根據。深信。深信。然而,即便她在心底反覆默誦了這個詞無數回,試圖推理、證明自己的信念,卻始終徒勞無功。Riderhood犯下那樁命案,並陷害她的父親;Riderhood沒犯下那樁命案,但扭曲了眼前的跡象,惡意嫁禍給她的父親。無論是哪一種情形,都同樣迅速導向可怕的可能結果:即使父親是無辜的,他仍可能被認為有罪。她聽過有人因殺人罪而被處死,後來又證明是清白的,而那些不幸的人,一開始,面臨的險境,甚至還比不上她父親此刻的絕境。

縱使在最好的情況下,他開始被人孤立排擠、指指點點、中傷誹謗,已是確鑿的事實。一切都始於那個夜晚。浩瀚的黑河與陰晦的河岸在幽暗霧霾中逐漸從她眼前隱沒,她站在河岸邊,看不清那無邊無際、空虛蒼茫、不可捉摸的人生謎團,想不出一個同時被好人與壞人懷疑且離棄的人生究竟會走向何方。她只知道,未來就在前方的迷霧之中,在她面前若隱若現,一路延伸到那片廣闊無垠的海洋——死亡。

女孩的心裡唯有一件事情是清楚的。她從小到大習慣說做就做——無論是擋風遮雨、保暖禦寒、延緩饑餓,或諸如此類的事物——於是她從思緒中猛然回神,奔向家門。

屋裡十分安靜,桌上的油燈火光閃耀。弟弟已經在角落裡的床鋪上睡著。她輕輕俯身親吻他,然後走到桌邊。

「按照Abbey小姐酒店的打烊時間,和潮水的漲勢,現在一定是一點了。潮水正往上漲。父親在Chiswick,暫時還不會想要回來,等到潮水轉向的時候,差不多是四點半了。我六點要叫醒查理。我坐在這裡等,到時候應該會聽到教堂的鐘聲。」

她輕手輕腳搬了一張椅子放在微弱的火堆前坐下,拉上披肩。

「查理火焰旁邊的那個小洞不見了。可憐的查理!」

時鐘敲了兩下,又敲了三下,再敲了四下,她依然坐在那裡,以女人的耐性堅守著自己的決心。清晨四、五點之間,天光漸亮,她悄悄脫下鞋子(免得走動吵醒查理),小心翼翼地撥弄餘燼,放上水壺燒水,接著擺放早餐餐具。

她手持油燈爬上梯子,又下來,輕盈優雅、悄無聲息地四處來回穿梭,將物品紛紛塞進一個小包袱。最後,她從口袋裡、壁爐台上、以及一個最高層架子上倒扣的臉盆底下,分別取出半便士、幾個六便士、更少量的先令,開始緩緩靜靜地數著錢,並分出一小堆。她正全神貫注時,乍然被一個聲音驚動:

「哈——囉!」她弟弟在床上坐起來說。

「你嚇了我一跳,查理。」

「嚇一跳!妳才把我嚇一跳好嗎!我剛才睜開眼睛,看到妳坐在那裡,三更半夜,就跟女鬼一樣。」

「現在可不是半夜,查理。快早上六點了。」

「是嗎?那妳在忙什麼,Liz?」

「還在幫你算命呢,查理。」

「假如那些是妳算出來的結果,那實在是少得可憐。」男孩說。「妳把那一小堆錢單獨放在一邊做什麼?」

「是要給你的,查理。」

「什麼意思?」

「先起床吧,查理,去洗臉、穿好衣服,我再告訴你。」

她鎮定自若的舉止和低沉清晰的聲音,總能左右他的想法。他立即將頭埋進臉盆裡,又抬起來。當他用毛巾猛烈地搓臉時,不時透過那陣毛巾風暴盯著她看。

「我從來沒有,」他用毛巾擦自己的模樣,好似在對付他最痛恨的敵人,「看過像妳這樣的女孩子。到底要做什麼,Liz?」

「查理,你差不多準備好吃早餐了嗎?」

「妳可以先倒出來。哈——囉!喂!還有一包行李?」

「沒錯,還有一包行李,查理。」

「該不會那個也是要給我的吧?」

「沒錯,查理,就是要給你的。」

男孩的表情比剛才更嚴肅,動作也慢了下來,穿戴完畢後,走到小餐桌前坐下,驚詫莫名地盯著她的臉。

「聽著,親愛的查理。我已經決定好了,現在就是你離開我們最好的時機了。除了將來那些美好的改變以外,你也會更開心,過更好的生活。可能下個月,甚至下個星期就會感受到了。」

「妳怎麼知道我會?」

「我不太清楚為什麼,查理,不過我就是知道。」即便她說話的語氣依舊平靜,神情也依然鎮定,但她幾乎不敢看他,目光一直遊走在切麵包、塗奶油、泡茶這些動作上。「爸爸就交給我吧,查理——我會盡力照顧他的——你真的得走。」

「你可真不客氣啊。」男孩邊抱怨,邊煩躁地將麵包和奶油丟得亂七八糟。

她不發一語。

「我跟妳說,」男孩猝然忿忿不平地嗚咽起來,「妳是個自私的壞女人,妳覺得我們三個人太多,吃不夠,想把我趕走!」

「要是你真的這麼想,查理——那麼,是的,我也相信我是個自私的壞女人,我也相信我們三個人太多,吃不夠,想把你趕走。」

就在男孩突然衝向她,緊緊抱住她脖子的那一瞬間,她崩潰了。她哭著抱住他。

「別哭,別哭!我願意去,Liz;我願意去。我知道妳叫我走是為了我好。」

「喔,查理,查理,我發誓我真的是為了你好!」

「我知道,我知道。別管我剛才說的話,忘了吧。親我一下。」

沉默片刻後,她鬆開他,擦乾自己的眼淚,回到原先那副堅定且沉著的神態。

「聽好了,親愛的查理。我們都知道你必須離開,而只有我知道為什麼你必須馬上走。直接去學校,跟他們說這是你和我商量好的——說我們沒辦法說服爸爸——說爸爸不會找他們麻煩,也永遠不會再把你接回來。你是學校的榮耀,總有一天會讓他們更驕傲,他們會幫你找工作。把你帶去的衣物和錢給他們看,然後說我還會再寄一些錢過去。要是我實在沒有其他辦法找到錢,我就會去求那晚來這裡的那兩位先生幫忙。」

「喂!」她的弟弟立馬大喊。「不准妳去找那個抓我下巴的傢伙!絕對不可以去找那個叫Wrayburn的人!」

她的臉上和額頭上隱約浮起一絲紅意,她點了點頭,伸手輕輕按住他的嘴,要他安靜聽下去。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查理!記得永遠都要說爸爸的好話,永遠都要給爸爸他應得的尊重。沒錯,因為爸爸沒讀書,所以看不慣你讀書,不過就算這樣,也不可以說爸爸的壞話,而且永遠都要記得——你心裡很清楚——你姐姐深愛爸爸。要是有一天你聽到有人說爸爸的壞話,那絕對不是真的。記住,查理!那些都不是真的。」

男孩帶著幾分疑惑和驚訝望著她,但她並未理會,自顧自的繼續說。

「最重要的一點要記住!那些壞話都不是真的。我沒什麼好再說的了,親愛的查理,記得要乖、努力學習,然後把舊日生活中的某些事情想成只是昨晚的一場夢。再見了,我的寶貝!」

即便年紀尚輕,她在臨別的話語裡注入的那份愛,更像是母親,而不是姊姊,而男孩也因這份真摯的情感低下了頭。他在激動的呼喊中擁她入懷,隨後抓起包袱,一手遮著眼,衝出門去。

冬日緩緩露出蒼白的臉龐,冰霧輕輕遮掩;河中朦朧的船影幽幽地化為黑色物體;血紅色的太陽,在東方沼澤地的幽暗桅杆與橫桁後頭冉冉升起,彷彿布滿了前一日焚毀的森林餘燼。Liz尋找父親的途中,遠遠望見他前來,於是站在他能看見她的堤道上。

他的船上空無一物,飛快前行。一小群看似兩棲動物的人型生物聚集在堤道旁,這些人似乎擁有某種神祕的本領,只需要望著潮水便能營生過活。當她父親的小船靠岸時,他們轉頭凝視泥地,隨後四散離去。她明白那種無聲的迴避已經開始。

Gaffer也看到了,因此他上岸時轉頭四處張望。過了片刻,他立即動手將船拖上岸、繫好,並從船裡取出槳、舵和繩索。Liz協助他扛著這些物品,一路朝他們的住處走去。

「親愛的爸爸,我煮早餐的時候,請坐到火邊來。東西都準備好了,就等您回來。您一定凍壞了。」

「嗯,Lizzie,我真的快冷死啦。我的手好像被釘在槳上一樣。妳看我的手跟死人有多像!」他舉起雙手時,不知是它們的顏色,還是她臉上的神情,觸動了他;他轉過身,將手放到火前烤。

「爸爸,昨晚那種要命的天氣您沒出去吧?」

「沒有,親愛的。我在駁船上睡覺,身邊的柴火燒得可旺了。——那小子呢?」

「爸爸,這裡有一點白蘭地,我翻肉的時候,您可以加進茶裡。要是河水結冰了,大家會很難熬的,是不是,爸爸?」

「唉!那東西永遠少不了,」Gaffer邊說邊拿起一個小黑瓶往杯裡倒幾滴酒,刻意滴得很慢,好讓酒看起來還很多。「苦難一直都到處飄來飄去,跟空氣裡的煤灰一樣——那小子還不起來嗎?」

「肉好了,爸爸。趁熱吃吧。等您吃完以後,我們再一起坐到火邊聊。」

然而,他看出她在迴避他的問題,氣匆匆地朝床鋪瞪了一眼,接著拉了拉她圍裙一角,問:

「那小子到底怎麼了?」

「爸爸,您先吃早餐,我坐在旁邊告訴您。」他瞪了她一眼,攪了攪茶,猛喝了兩三口,隨後用折刀切開熱牛排,一邊吃一邊說:

「好了。那小子到底怎麼了?」

「別生氣,親愛的。爸爸,他在讀書方面好像很有天分。」

「反常的小討債鬼!」這位家長在空中揮舞著小刀。

「因為有這樣的天分,又不太擅長其他工作,所以他只好去上學。」

「反常的小討債鬼!」這位家長又重申了一遍,動作也和先前如出一轍。

「——而且因為他知道您手頭一無所有,爸爸,也不想拖累您,他慢慢下定決心,要靠讀書去闖出自己的前程。他今天早上走的,爸爸,他走的時候哭得很傷心,他希望您能原諒他。」

「他最好不要來求我原諒,」父親再次以小刀強調。「最好別讓他出現在我眼前,也別讓我抓到他。他嫌他自己的爸爸不夠好。他要跟自己的爸爸斷絕關係,那他爸也永遠跟他斷絕關係。真是個反常的小討債鬼。」

他推開盤子。正如同所有粗壯易怒的男人一樣,這類人在憤怒時自然而然會做某些動作來彰顯自己的力量與氣勢,他緊握小刀,高舉過肩,每說一句話,就猛敲一次桌面。假若他手裡沒東西的話,恐怕也會用拳頭砸下去。

「他愛走就走。走了比留著好。他最好永遠別回來,最好別把頭伸進這門裡。至於妳,妳也別再替他說一句好話了,不然妳等於也否認妳自己的爸爸。所以一樣的,到時候我怎麼說他,也會怎麼說妳。現在我懂了,難怪剛才那些人看到我都躲得遠遠的。他們一定是私底下偷偷說:『瞧,那個連自己兒子都嫌棄的男人來了!』Lizzie——!」

她的驚恐尖叫聲打斷了他。他轉頭看她,卻見她臉色陌生得像換了個人,整個人縮到牆邊,雙手遮住眼睛。

「爸爸,不要!我受不了您那樣揮刀子。把刀放下!」

他看了看刀,但驚愕中仍緊握著。

「爸爸,太可怕了。噢,放下吧,把刀放下!」

他對她的神情與尖叫大惑不解,將刀丟到一旁,隨即起身,伸出雙手。

「妳怎麼了,Liz?難道妳以為我會拿刀子對妳動手?」

「沒有,爸爸,沒有,您絕不會傷害我。」

「那我會傷害什麼?」

「什麼都不會,親愛的爸爸。我發誓我很確定,我的內心和靈魂深處都很確定您不會傷害任何東西!可是剛才太可怕了,因為看起來——」她雙手再次遮住臉,「噢,看起來——」

「看起來怎樣?」

昨夜的折騰、一早的折磨,再加上他那副凶神惡煞的模樣,種種壓力壓垮了她。她在回答之前便倒在他的腳邊。

他從未見過她這樣。他極其溫柔地抱起她,稱她是最好的女兒以及「我可憐又漂亮的小東西」,接著將她的頭放在他膝上,盡力讓她恢復精神。但未能奏效,他又輕柔地將她的頭放下,拿枕頭墊在她深色的頭髮下,隨後到桌邊打算喝口白蘭地。發現一滴不剩後,他匆匆抓起空瓶跑出門外。

他倉促進門時,瓶子仍是空的。他跪在她身邊,以手臂環抱她的頭,再以手指沾些水濕潤她的嘴唇,接著一邊四下張望、左顧右盼,一邊惡狠狠地說:

「我們家是不是染上什麼瘟疫了?是不是有什麼壞東西黏在我身上了?到底是什麼東西跑出來害我們的?是誰放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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